商朝疆域(公元前16至11世纪的殷商王朝)

商代的国土不是一个弥合的整体,而是以都城(大邑)为中心,四周远近散布着几个或几十个属于商朝的诸侯“据点”,在这些据点之间的空隙地带,存在着不听命于商朝甚至与商朝敌对的小方国。其存在形式应当与周朝相近,所以以周朝前期疆域图片作为参考,这也就是说,商朝的国土是疏而有漏,这就是早期大地域国家的政治地理形态。

概述

殷商王朝是一个由邑土国家逐步向领土国家过渡的发展中的早期国家,并非是一个完全拥有四土之境的疆域辽阔的领土国家,更不是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的奴隶制大帝国。

历史背景

继夏朝兴起的是商朝,约公元前16~前11世纪。商族相传是东方的古老部落,始祖是契。传十四世至汤,才灭了夏朝。

现除殷已经考古证实为今河南安阳小屯村外,其余4处均未定论。不过从商代遗址发现的地域分布来看,上述河北西南部和河南中北部即为其统治的中心区。盘庚(第二十商王)迁殷后,国势强大。武丁(第二十三商王)以前,商朝的疆域北面扩展到了易水,南抵淮河,西至太行、伏牛山脉,东至海。武丁以后疆域更为扩大,东北可能到达了辽宁,南抵江汉(湖北黄陂盘龙城即为归附商朝的一个方国),西北越过太行山进入山西,成为古代东方的强大奴隶制国家。

商朝的周围还有许多部族和方国(即已归属的部落国家)。在今东北的有肃慎,滦河下游有孤竹,内蒙古东南部和山西境内有鬼方、方、土方,陕西北部有羌方、犬戎、熏育(荤粥),西部有周、氏,西南为巴、蜀,长江中游为濮、楚人,淮河流域为淮夷等等。

范围

商朝的势力范围东至大海,西达陕西省西部,东北达到辽宁省,南至江南一带(不包括四川云南贵州等西南地区),为当时世界上一个大国,但主要治理区域还是中原一带。建都亳(今山东省曹县以南地区),曾多次迁移,后盘庚迁都殷(今河南省安阳小屯村),因而商也被称为殷。

具体疆域北至蒙古,东北至辽宁朝鲜半岛,南至湖北湖南江西福建等,西至于甘肃新疆,东至海滨东海。除了包括夏所属长江以北的湖北,河南,安徽,山东,河北,山西,京津和江苏,陕西的一部分,还包括陕西江苏的剩余土地,辽宁、甘肃、湖南、江西、浙江、四川、福建、广西、广东、珠江三角州等地区)

商前期在这些据点之间的空隙地带,存在着不听命于商朝的诸侯、方国、少数民族、也就是说,大商王朝是一个由邑土国家逐步向领土国家过渡的发展中的早期国家,并非是一个完全拥有四土之境的疆域辽阔的领土国家。

发展历程

公元前16世纪,商族攻灭了周围夏王朝的诸多盟国,并击败夏朝最后一位暴君桀,建立了商王朝。为了维护和巩固政权,镇压夏王朝的残余势力,控制和扩大自己的疆域,商王精心选择洛水,修筑了商朝早期都城—-西毫。

西毫位于河南偃师市,北依邙山,南临洛河,是控制东西的交通要道。这一带原是夏王朝统治的心腹之地,也是当是经济文化发达的地区。这是当是最宏伟的都城,布局强调了以王权为中心的统治理念。兴建如此规模的都城,需要日役万人,估计需时八年建成,商朝全国人口仅有五百至七百多万,动员民力的程度可以想见。西毫宫城西部宫殿建筑基址平面为长方形,东西长51米、南北宽32米,用夯土筑成,是以正殿为主体,东、西、南三面有廊庑的封闭式宫殿建筑。在整个建筑的外围,还有一道厚约2米的围墙,将宫殿建筑封闭起来,自成一体。商族的历史与夏同样久远,传说简狄吃了玄鸟的卵而生了商的祖先契。从契到汤共传了十四代,恰好与夏相始终。商经过五百年而强大,最后经鸣条之战灭掉了夏。

商汤之后,由太甲到太龙,是商朝巩固和发展时期。汤的孙子太甲在位时还发生过伊尹放太甲的故事,此后商的统治很稳固。盘庚在位时曾几次迁都,最后定都在殷,所以商朝也叫做殷朝,迁都促进了经济与文化的发展。

商朝基本上是王位世袭制,从兄终弟及、父死子继到商后期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这也是后来周朝宗法制的重要基础。同时,商的占卜也很出名,现存的甲骨文便是占卜的记录。商王的统治仅仅限于狭小的

中央地带,四周及边缘地区是王室诸子及各族的领地,中央集权还没有形成。

商朝的矛盾在中期后加剧,王权的争夺尤为激烈,同时还有奴隶的反抗斗争。纣王时用武力镇压,但最后引火烧身而灭亡了。商共传十七代,三十五王,存在了约六百年。

商朝(前562年?—1066年?)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二个王朝,与夏、周并称为中国的“三代”,在中国历史上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据传说,商王的祖先是五帝的后代之一。

约在公元前16世纪,一个以鸟为图腾的氏族——商在黄河下游崛起,其首领成汤深得民心;在大臣伊尹、仲虺等人的大力辅佐下,开始了伐桀的战争。先消灭了个葛、韦、顾、昆、吾等夏的盟国,翦除了夏桀的羽翼,后又在有娀之墟与鸣条两次大败夏桀军队。成汤回师毫邑后,便正式即位为王,各路诸侯前来朝贺,商王朝正式建立。

史料记载

《史记·吴起列传》记载商朝疆域“左孟门,右太行,常山在其北,大河经其南。商朝疆域,北到辽宁,南到湖北,西到陕西,东到海滨。除了包括夏所属长江以北的湖北,河南,安徽,山东,河北,山西,京津和江苏,陕西的一部分,还可能包括陕西江苏的剩余土地,辽宁,甘肃,湖南,浙江,四川的一部分。

据《尚书商书》记载,“自契至成汤,八迁,汤始居亳。”八迁的地点,历来说法不一。大体在黄河中下游地区,不出河南省北、中部和河北省西南部范围。有人认为郑州商城、偃师商城都可能是汤都西亳。成汤灭夏至盘庚五迁,始居于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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