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帅事件(政府征地程序事件)

王帅事件,即2009年2月中国河南省灵宝市大王镇南阳村青年王帅在网上发帖,表露当地政府违规征地,同年3月6日,灵宝警方对王帅以“诽谤罪”将王帅抓捕,并送进灵宝市看守所关押8天的事件。

2008年5月28日,灵宝政府以建设五帝工业聚集区为名,“租”用大王镇农地28平方公里。王帅家即在征地名单中,他感觉政府征地程序有问题,且农户得到的补偿项目只是《土地管理法》上规定补偿的一部分,就多次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举报,但一直没有结果。次年2月12日,王帅以《河南灵宝老农的抗旱绝招》为题发帖,这个帖子一上网就引起广泛关注,惊动了灵宝市当地相关部门,并要求公安机关查处。2009年3月6日,灵宝警方对王帅以“诽谤罪”发起跨省追捕,被关了8天的王帅被取保候审。

王帅事件(政府征地程序事件)

2009年4月8日,《中国青年报》以《一篇帖子换来被囚八日》为题报道了此事件。同年4月10日,灵宝党政公众网帖出关于《一篇帖子换来被囚八日》一稿有关情况的回复,称《中国青年报》的报道严重失实,概念混淆,严重损害了灵宝的形象。同年4月16日,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秦玉海做客人民网就此事公开道歉,称拘捕有误。同日,灵宝市委、市政府发了《关于对“王帅发帖事件”处理情况的答复》,承认了公安机关执法有过错,并对相关征地的补偿每亩按2.89万元的新标准执行。次日,灵宝市派出了3人小组赶赴上海,专门向王帅表示道歉,并按照国家赔偿规定给予783.93元赔偿。

经王帅事件后,湘潭县委政府开通湘潭县政风行风热线网,以倾听基层呼声,整治行业不正之风。他们重视网民的帖子,做出有帖必回的硬性规定,以严格的制度和措施来保障执行。

事件背景

大王镇位于灵宝市东部,距市区23公里。在拉大城市框架,打造工业园区的时代强音下,由于区位优势,它成了灵宝市的“绩优股”。2008年5月28日,经有关部门批准,当地政府以建设五帝工业聚集区为名,“租”用大王镇农地28平方公里。灵宝市还公告了地上附着物数量及补偿金额,以每年1000元/亩的价格租地,30年为限。后来有村民不满此数额,多方交涉,租价提高到每年1200元/亩。为鼓动农户积极配合,五帝工业园区建设指挥部甚至张贴公告称,在规定时间前清理完毕者,可享受补偿金总额3%的奖励,逾期者则可能被扣除补偿金额。

事件经过

2008年下半年,王帅和父亲通电话时得知,家乡大王镇要用以租代征的形式征地五六百亩。王帅家即在征地名单中,听说此事后,通过“恶补”相关法规,他感觉政府征地程序有问题,且农户得到的补偿项目只是《土地管理法》上规定补偿的一部分,就通过网络在线信访,多次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举报,但一直没有结果。

2009年2月12日,王帅以《河南灵宝老农的抗旱绝招》为题发帖,将被征土地上让羊吃麦苗等图片发布到网上,并说明“这个帖子至少价值3000万人民币,如果你们能顶10万贴,那么就有一群县级干部要下台。这个帖子一上网就引起广泛关注,搜狐等网站都放在首页,也惊动了灵宝市当地相关部门,并要求公安机关查处。

灵宝市公安局经调查,确认王帅有嫌疑,并于2009年3月6日在上海将王帅抓捕,罪名是“诽谤”。同年3月13日,被关了8天的王帅取保候审。

各方回应

《中国青年报》报道王帅在网上发帖举报被关8天的事,引起广泛关注。灵宝市委宣传部一官员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这些地被征了,农民让羊把麦苗吃掉,这是很正常的,没什么好炒作的。这样说给我们灵宝带来很坏的影响。这个发帖人是造谣和诬蔑,让市里之前为抗旱做的很多工作都白费了。”该官员还说,“有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但不应该采取这种在网上发帖的方式,败坏政府名声。做事就要承担责任,受到一定惩罚,需要有点教训,下次不会再犯错”。

《中国青年报》报道此事后,灵宝市信息中心在灵宝党政公众网上发布消息称,《中国青年报》文章的副标题“一青年举报家乡非法征地遭遇跨省追捕”的说法严重失实,称王帅被刑事拘留完全是因为在网上发帖歪曲灵宝抗旱事实,与举报家乡非法征地毫无关系。

调查

“王帅发帖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省公安厅法制处的特别关注。2009年4月17日上午,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一周前,由省公安厅督察总队和法制处抽调的调查组已经进驻灵宝市,对“王帅发帖事件”展开调查,帮助灵宝市公安局查找在该事件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追究涉及的相关公安人员的责任。

据省公安厅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灵宝市公安局在处理“王帅发帖事件”中,没有严格依法执法,为保形象动用专政,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形象,也反映了灵宝市公安局个别人执法的随意性,理应在查清责任后,按照责任追究制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整改和追责

2009年4月16日下午,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做客人民网,与网友交流。在谈到王帅因网上发帖被灵宝警方抓捕一事时,秦玉海指出,公安机关在王帅这个事情上,执法是有过错的,当地公安机关执法中没有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去办理。如果定诽谤罪,按王帅这个情况又不符合诽谤罪的构成要件。诽谤罪有两个要件,第一是自诉案件,第二是对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造成严重危害。这两条,王帅这个事情都够不上。秦玉海指出,三门峡公安局已经对这起案件作出了撤案处理,对王帅进行了国家赔偿。这个事情暴露出公安机关随意执法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秦玉海感谢各位网友对河南公安工作的监督,表示“在我们省出了这种问题,在工作上我也有责任,我也向大家道歉”。

2009年4月16日晚,灵宝市委、市政府向人民网发了《关于对“王帅发帖事件”处理情况的答复》,承认了公安机关执法有过错,并对大王镇五帝工业聚集区相关征地的补偿每亩按2.89万元的新标准执行。2009年4月15日8时许,记者与远在上海的王帅电话联系,获知灵宝市派出了3人小组,由灵宝市政府办公室薛主任、灵宝市公安局局长宋中奎、灵宝市公安局法制室一名负责人赶赴上海,专门向王帅表示道歉,并按照国家赔偿规定给予783.93元赔偿。

据王帅透露,3人见到他后,薛主任代表灵宝市委、市政府向他表示真诚的道歉。灵宝市公安局局长宋中奎在代表公安机关向王帅道歉时说:“我们执法中确实存在过错,你的行为构不成诽谤罪。现在公安机关已经把你的案件予以撤销,解除了对你的取保候审。”同时告诉王帅灵宝市委、市政府已经责令灵宝市公安局按照错案追究,主管副局长、两名办案人暂时停职接受处理。

随后,宋中奎局长将783.93元国家赔偿交给王帅。王帅表示,他当时本想提出误工等费用补偿的异议,后见家乡人道歉十分真诚,就没有再坚持。

王帅事件(政府征地程序事件)

相关评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于建嵘认为,对这类事情,政府部门应慎之又慎,因为网络监督已成我国民主监督的一种新形式,民众通过网络反映自己关心的问题,客观上有利于相关部门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同时,他也承认,目前我国的网络监督还存在一些诸如知情权与隐私权、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没有明确界定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的是法律的规范和引导。”

事件影响

湘潭县委政府开通湘潭县政风行风热线网,以倾听基层呼声,整治行业不正之风。他们重视网民的帖子,做出有帖必回的硬性规定,以严格的制度和措施来保障执行。这是与时俱进顺应民心的好举措,已经得到了实践的检验,便民利民,成效显著。因而值得学习和推广。如果说不正视不善于对待网络,不分青红皂白,视反映问题的帖子为诽谤,不解释不调查,就会让王帅式的事例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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