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婆(具有操纵超自然力量的老妇人)

巫婆(wū pó),是西方传说中具有操纵超自然力量的老妇人,通常实际身份是女巫、仙女或女神,经常在民间传说和童话故事中出现。通常她们的性格要么是仁慈,要么是恶意,描述经常变得模棱两可。

随着现代科学对大自然、医学的研究,巫婆从业者所声称其具有的能力受到严重怀疑,巫婆被视为装神弄鬼的封建迷信从业者。

分类

女巫是能与神和鬼沟通、使用巫毒、占星术的女性,还有声称能鬼神附身并以此谋生的女性。在原始社会的村落共同体中,借助大自然的神力或神灵附体的力量,替人祈祷驱邪治病的专业人员,通常以年长女性居多,类似日本巫女。是运用西洋占星术或神秘学,为人占卜吉凶、祈福、施咒的妇女。巫婆,在古代又叫作师婆。巫婆从业者所声称的能力受到怀疑,巫婆被当做假装鬼神附体,装神弄鬼的封建迷信从业者。

广义来说,指使用魔术、念咒、妖术的女性。在西方童话故事里较为常见,大多以鹰钩鼻的老太婆的形象出现,身上披着一件黑色斗篷,相貌奇丑无比,喜欢喃喃自语,在大锅煮著蜥蜴、蝙蝠、蜘蛛、毒蛇等食材,熬制成浓稠的汤药。这个印象,一般认为在狩猎女巫的历史中就已经定型了。

除此之外,还有中国东北的萨满教中负责跳大神的女祭司。

女巫医亦属于此范畴。中国西南地区少数民族中,具有治病能力的女巫医,例如壮族的雅禁,俗称禁婆。

历史

在上古时期因对自然力量的不知性以及崇拜,因此发展出对灵魂以及神灵进行各种仪式的文化。

常见手段有

占卜施咒下毒在中华文化里的五行和八卦论来说,男属阳而女属阴,而只有阴性的人才能与灵魂沟通,因此不论是巫还是灵媒都是女性(阴性)宋玉《高唐赋》:“昔者先王尝游高唐,怠而昼寝,梦见一妇人,曰:妾为高唐之客,闻君游高唐,愿荐枕席。王因幸之。去而辞曰:妾在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论及楚国女巫:“至于浴兰沐芳,华衣若芙,缓节安歌,歌舞之盛也。乘风载云之词,生别新知之语,荒淫之意也。是则灵之为职,或偃蹇以像神,或婆娑以乐神…”

审判

中世纪以前,女人在日耳曼传统文化区里一直很受尊重,尤其是制药、行医、会读写的女人。中世纪之初基督教在日耳曼地区的发展,教会认为按照基督教教义,女人应绝对服从于男人。教会贬低并丑化女人,捏造女巫形象,迫害女人,甚至活活烧死所谓的“女巫”。

1484年,两位教士亨利希和耶科布,撰写了《女巫之槌》,详细列举了很多种识别女巫的方法,发起了声势浩大的“欧洲女巫大审判”。

中世纪的女巫审判有着非常黑暗的一面,绝大多数被处死的“女巫”都是无辜的女性。一名教士在审问过几百名女巫之后所得出来的结论,他在公元一六三一年写道“如果被告过着不道德的生活,那么这当然证明她同魔鬼有来往;而如果她虔诚而举止端庄,那么她显然是在伪装,以便用自己的虔诚来转移人们对她魔鬼来往和晚上参加巫魔会的怀疑。如果她在审问时显得害怕,那么她显然是有罪的,良心使她露出马脚。如果她相信自己无罪,保持镇静,那么她无疑是有罪的:因为女巫们惯于恬不知耻地撒谎。如果她对向她提出的控告辩白,这证明她有罪;如果她由于对她提出的诬告极端可怕而恐惧绝望、垂头丧气,缄默不语,这已经是她有罪的直接证据。如果一个不幸的妇女在受刑时因痛苦不堪而骨碌碌地转眼睛,这意味着她正用眼睛来寻找她的魔鬼;而如果她眼神呆滞、木然不动,这意味着她看见了自己的魔鬼,并正看着他。如果她发现有力量挺得住酷刑,这意味着魔鬼使她支撑得住,因此必须更严厉地折磨她;如果她忍受不住,在刑罚下断了气,则意味着魔鬼让她死去,以示使她不招认,不泄露秘密。”换言之,无论受审者有任何表现或反应,都会被判定为女巫而遭极刑。

借由猎杀女巫之名,三个世纪内约有十万人被处死,其中绝大多数是女性,尤其集中在宗教改革时期的欧洲地区。

刑罚

在中世纪有专门的“搜巫人”,顾名思义他们以找出巫婆并交给法院来得到赏钱为生,下面就是那些烂刑法是怎么操作的。

被迫绝食

在公元670年左右坎特伯雷大主教给巫婆的惩就是让她挨饿,他会对巫婆说:”你在7年内只能吃面包和喝水。”

驱逐出境

公元860年左右,埃塞尔雷德国王决定把国内所有的巫婆都驱逐出境——巫婆让他太恼火。但还没过一百年,埃塞斯坦国王又决定杀死所有的巫婆。看来这人真受不了巫婆的半点……

绞死

1563年,一个新的法律说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巫婆都必须死。英格兰的巫婆被绞死,苏格兰的巫婆被烧死。

例如1566年,阿格尼丝·沃特豪斯背叛有罪,在切尔姆斯特福德被绞死。他的罪行呢?法官说:“因为你用你那只叫撒旦的猫杀了一个惹恼你的人。所以你有罪。撒旦还摧毁了当地的牲畜,弄脏了邻居的黄油,杀死了邻居的鹅,还杀害了你的丈夫。我宣布用绳子把你吊起来,直到你死。“

淹死

公元990年左右,挪威国王欧拉夫·特里格瓦森下令把男巫绑起来丢到只有石头的小岛。涨潮的时候,他们就淹死了。

颈手枷

约翰·伯金是一个伦敦的算命先生,他在1390年被捕。他的罪行就是给别人算命。伯金被上了一个小时的颈手枷,又蹲了两周的监狱,然后是老法律——驱逐。

头戴高帽

1467年,南约克郡的威廉·柏格因为从水晶球里寻求解答而被捕。他说水晶球能告诉他小偷的名字。柏格因此被逼戴高帽游街,高帽上就写着他是个算命先生。

砍头

1540年,人们互相询问:”大胖子国王亨利八世能活多久?“

勋爵亨格福德试图用巫术来预测。他被抓住了,他的惩罚就是被砍头。由于他是勋爵所以没被绞死。

乱石砸死

最早提到惩罚巫婆的是《圣经》。在《利末记》第20章27节里写道:”巫师和巫婆都该死,人们必须用石头砸死他们,然后将罪恶的血泼在他们身上。“

老百姓都可以加入其中,但必须用小石子,因为这样犯人死得又慢又痛苦。

烧死

在苏格兰等一些国家,巫婆都会被烧死。通常她们会先被勒晕,这样在火里慢慢烧死时不会太痛苦。

特别残忍的施刑管会用湿木头来绑犯人,因为火会烧得特别慢。

在1590—1680年间,至少有4次或以上大规模的猎巫行动让苏格兰全国人心恐慌。1597年在阿伯丁,有23个女人和1个男人被勒晕后烧死,剩下的由于太畏惧这种死法,都在监狱里自杀了。

凿死

在公元415年,亚历山大城的有智慧的女人希帕蒂亚就被指控为巫婆。一群基督徒攻击了她,他们用碎瓷片凿死她。这个刑罚是罗马君主君士坦丁发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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