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创立于山东省潍坊市大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94年,是一家集生产、经营、科研、设计和进出口贸易为一体的大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319),公司注册资本38770万元,是国资控股企业,控股股东为潍坊市城投集团。公司总部位于中国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工业园厂区位于潍坊市昌邑市下营滨海经济开发区。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主营氯化聚乙烯(CPE)、聚偏二氯乙烯(PVDC)、离子膜烧碱、水合肼、ADC发泡剂、双氧水等产品,主要生产装置和技术均从德国引进。截至2024年,公司具有30多年的CPE生产历史,拥有全球独有的盐酸相悬浮法生产技术,产品销售于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

2023年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引进韩国SK集团PVDC工业技术,首期建设年产2.5万吨PVDC及配套2万吨VDC装置。截至2024年,公司荣获中国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中国石化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

公司简介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是以潍坊化工有限公司为主体,由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潍坊化工的其他四家股东:香港嘉耀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厦门经济特区对外贸易集团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公司和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于1999年12月28日依法整体变更而来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1年2月14日以上网定价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

2011年公司共完成营业收入21.12亿元,同比增加1,378.69万元;营业利润同比增加434.12万元,上缴税金12,636.08万元,同比增长8.6%。其中全年CPE出口量及出口创汇分别比上年增长5.4%和15.9%;亚星CPE出口量已占全国CPE出口总量的近半壁江山;2011年亚星牌CPE还荣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知名品牌产品称号。

公司退城进园涉及的三大搬迁改造项目均按计划有序推进,其中机修分公司搬迁工程于2011年7月底全部完成;高氯化聚乙烯实验平台项目开始进入设备安装阶段;7万吨CPE扩建项目也于2011年11月底具备了设备安装条件。2011年,公司牢牢抓住精细管理,已逐步建立起以生产为基础,以营销为龙头,以财务管理为中心,以全面预算为重点的企业运行新机制。

发展历程

2023年6月7日,韩国SK致新与亚星化学PVDC技术合作签约。

主要股东

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是集生产、经营、科研、设计和进出口贸易为一体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是全国行业100家最佳经济效益工业企业、全国520家重点企业和山东省136家重点企业集团,并先后获得化工部技术进步先进企业、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管理示范企业、山东省经济效益排头兵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荣誉称号。集团总资产13亿元,净资产5亿元,在职职工4200人,拥有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丽波日化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亚星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潍坊化工工程技术公司、潍坊亚星综合服务公司等5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

生产经营烧碱、氯化聚乙烯、液氯、水合肼、ADC发泡剂、次氯酸钠溶液、氢气、废硫酸、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盐酸等化工产品及其延伸加工产品;技术开发、服务及转让;生产经营热力、灰渣制品等。

管理团队

董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

高级管理层

重要公告

中国证监会处罚公告

2013年2月6日,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星化学)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201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

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关系。

2.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3.未按规定披露与亚星集团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4.2011年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

二、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

1.对亚星化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2.对陈华森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3.对曹希波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4.对王志峰、张福涛、郝玉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

款;

5.对汪波、唐文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6.对周建强、鄢辉、周洋、陈坚、韩俊生、王维盛、裴延智、范铭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7.对刘建平、董治、黄涛、林平、毕永昌、杨雷、崔焕义给予警告。

三、证监会作出的市场禁入决定

同日,证监会下发【2013】1号《市场禁入决定书》。鉴于陈华森、曹希波违法行为性质恶劣,社会危害后果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以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一、认定陈华森为市场禁入者,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10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二、认定曹希波为市场禁入者,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业绩预亏暨退市风险提示公告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2年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000万元左右。

3.业绩预告是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否。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44.70万元。

2.每股收益:-0.18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处理老厂搬迁等资产损失较大。

2、受国家调控房地产政策影响,国内市场低迷,公司主导产品销量下降,销售价格下滑;同时国际经济不景气,公司主导产品出口量和价格都出现下降;以上造成公司毛利率降低。

3、公司资金压力大,财务负担较重。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2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退市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2012年度业绩若是亏损,公司将连续两年亏损,股票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股东股权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公告

2012年9月20日,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集团)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盐业)通过协议收购亚星集团持有的公司55,232,79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于2012年9月19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详见公司2012年9月7日公告(临2012-039)。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山东盐业与亚星集团同样持有公司55,232,79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5%,同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价值评估

技术评估

短期非市场热点,走势滞后指数;从交易情况来看,明日上涨几率大。近2日下跌势头减弱;该股近期的主力成本为5.49元,价格位于成本下方,目前弱势反弹,操作不宜;股价处于上涨趋势,支撑位4.03元,中线持股为主;前景长期看仍然不乐观。

股票概况

市场整体排名第743位

行业排名第57位

收入分布

会计年度:2012-06-30

会计年度:201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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