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深(走私案犯罪人)

李深,男,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犯罪人。

涉案

到1999年5月,基本查清了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的案情。以李深、林春华、陈励生等人为首的走私团伙,从1996年初至1998年9月,大肆走私汽车、钢材、成品油等货物,案值达110 亿元,偷逃国家税收62亿元。在办案期间,工作组收缴扣押涉案人员的赃款赃物及不动产约47亿元。在政策的感召下,海关、港务、商检等部门和单位先后有163人主动投案自首交代问题,交出违法违纪金额1587万元。此案共逮捕走私分子及涉案公职人员130余人,先后于1999年6月初和9月初两次公开审判共80人。走私团伙头目李深、张椅、林春华、邓崇安,湛江海关原关长曹秀康、原调查处处长朱向成被依法判处死刑;湛江市原市委书记陈同庆、原副市长杨婚青,茂名海关原关长杨洪中,湛江边防分局原局长邓野及原政委陈恩,走私团伙头目和骨干陈励生、姜连生、李勇、林柏青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他走私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涉案的200多名公职人员也受到了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的查处,在国内外产生了强烈的反响。

事迹

在当年湛江的走私犯罪团伙中,最为猖撅的是李深、林春华、陈励生三大犯罪团伙。从1996年初至1998年9月案发前的近三年时间,湛江的走私团伙通过金钱、女色等手段拉拢腐蚀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业务人员,以及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疯狂进行走私犯罪活动。其中,仅汽车走私计15760台,货值高达473亿元,偷逃税额518亿元。此外,还走私了110多万吨钢材、126万多吨成品油,以及大量通讯器材、电器、小麦、大豆等,总货值达110亿元,偷逃国家税收62亿元。

李深团伙在湛江地区最为“牛气”和霸道。这个团伙在湛江地区注册了13家公司,前期以走私汽车、汽车配件、钢材为主。后期,李深利用其干将张猗的色相将湛江海关关长曹秀康拉下水后,成立了一个未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正贸易公司”,专门从事“通关”走私业务,即为其他团伙走私货物提供“通关”服务。他们通过金钱和女色,将海关、边防、商检、港务等执法监管部门的关键岗位全部打通,采取少报多进、伪报品名、不经报验直接提货以及假退运、假核销等手法,逃避监管,偷逃税收。李深的干将李勇还与该市赤坎区打私办、公安边防分局合伙开办了一家拍卖行。这样,李深团伙就形成了走私、通关、拍卖罚没走私物品的一条龙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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