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联邦共和国签证(去往巴西所需要办理的许可证明)

巴西联邦共和国签证是指由中国去往巴西联邦共和国所需要办理的手续。签证(Visa)是一国政府机关依照本国法律规定为申请入出或通过本国的外国人颁发的一种许可证明。

申请签证

·中国公民持外交、公务护照可免签入境巴西,持其他种类护照需申办签证;

·中国护照持有人必须在签证签发90天之内入境巴西,一旦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入境巴西,则须重新申请签证并缴纳相关费用。

·签证于首次入境巴西之日起生效。入境时需注意巴西移民局在护照上所盖的入境签章。

·持有永久签证申请登记号的外国公民在获得永久签证和巴西外国公民身份证之前不应离开巴西。只有登记号却已离开巴西的,须申请旅游签证方能返回巴西。登记号对入境巴西无效。

·商务旅行可能有不同的目的,需要申请相应类别签证。“工作签证”需要得到巴西劳动和就业部的批准。

·过境签证适用于旅客为了到达目的国,需要离开巴西机场或港口中转区的情况。如果在转机/停留过程中,旅客不离开中转区域,不论停留时间长短,均不需申请此类签证。

申请流程

·签证申请者明确赴巴目的和具体行程计划;

·登陆巴驻华使馆官方网站,仔细阅读签证申请资讯,根据前往巴西的实际目的选择办理签证的种类。如果申请的签证类型需要由巴西劳动和就业部事先审批,需首先确认申请人的名字是否在已核准的签证名单中;

·网上填写签证申请表,用A4纸打印带有条码的签证申请回执。申请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该回执上用中文(如适用)签字;

·准备一张大小为4cmx5cm的近期证件照片,彩色或黑白,正面全照,白底色。低画质的照片将不予接受,照片分辨率最低为200dpi。关于照片的详细规格要求需查阅使馆网站;

·在指定中信银行支付签证申请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并确认取得银行缴款回执;

·由申请人本人或通过代表/代理携有效护照、签证申请回执、银行交款回执以及所有申请材料前往辖区内的巴相关使领馆申请签证;

·等候签证或补充资料;

·领取签证。获得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及时与巴相关使领馆联系。

所需材料

旅游签证

·申请人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六个月,且至少有两张空白页;

·一张大小为4cmx5cm的近期证件照片,彩色或黑白,正面全照,白底色。低画质的照片将不予接受,照片分辨率最低为200dpi;

·签证申请表每人一份,须由申请人本人或其父母/监护人在互联网上填写并签字(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由父母代为签字)。

·如果申请人的户口并非在巴相关使领馆领区内,须提供过去12个月在该馆领区内居住的证明;

·往返机票行程单或旅行社致使领馆领事部的信函,说明游客姓名、确认的行程、航班号和抵离日期;

·在巴西预订酒店的证明;

·经公证处公证的工作证明;如果是学生,需提供学校的录取证明和学习证明;

·申请人为退休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和/或养老金证明;

·申请人在巴西停留期间经济实力证明(最近3个月银行存款证明和/或信用卡对账单);

·由巴西公民或拥有巴西居留权的外国公民出具的、为申请人提供在巴期间相关费用的担保函,该函需经公证处公证。

·未成年人特殊要求

Ø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时,复印件需要经公证处公证;

Ø未成年人旅行时,需父母双方或者不陪同旅行的一方签署“为未成年人签发巴西签证授权书”,并需要公证(如果未成年人和父母双方一同旅行,父母双方同时申请签证并且在行程表上显示所有人的姓名时,则不需出具授权书)

·其他情况(如参加体育竞赛、文艺表演、会议或研讨会),赞助方或组织方需出具信函,详细说明活动内容、地点和时间。该函还须说明参加者不收取任何报酬,比赛或活动不对外售票;

·除以上要求的资料,使领馆视情况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所需资料。

过境签证

与申请旅游签证的相关要求一致,包括费用和受理时间。另外,还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前往目的国的机票;

·有效护照以及目的国领事机构签发的签证。

商务签证

·申请人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六个月,且至少有两张空白页;

·一张大小为4cmx5cm的近期证件照片,彩色或黑白,正面全照,白底色。低画质的照片将不予接受,照片分辨率最低为200dpi;

·签证申请表每个人一份,须由申请人本人或其父母/监护人在网上填写并签字(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由父母代为签字);

·如果申请人的户口并非在相关使领馆领区内,须提供过去12个月在该馆领区内居住的证明;

·短期商务访问申请人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Ø巴西公司致使领馆的葡萄牙文邀请函原件,应写明受邀人的姓名、职务和商务访问的具体目的,邀请方的CNPJ号(税务注册码)印章、完整的公司地址和联系电话。此邀请函不可直接寄至巴西驻华大使馆,须同其他签证申请文件一并提交。

Ø申请人所在公司致使领馆的经过公证的派遣函原件(用公司信头纸打印),包括申请人的姓名、职务、在职时间、在巴西的联系人、赴巴西的目的、承诺对申请人在巴西的活动负全责并保证其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回国。信函必须由公司高层管理者签字,其姓名和职务须标注拼音。信函需明确说明在巴西从事活动的性质以及逗留时间。

Ø经公证的中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Ø申请人在巴西期间的经济实力证明;

Ø往返机票行程单打印件或旅行社致使领馆领事部的信函,说明旅客姓名、确认的行程、航班号和抵离日期

·赴巴西拍摄有声或无声纪录片、商业片或广告片的申请人,除上述文件外,必须提供巴西文化部签发的许可批文。该批文需在提交签证申请前,由巴西代理/代表(巴西合作方或合作制片方)申请获得;

·申请人为个体经营者,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财务明细,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运动员签证

·申请人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六个月,且至少有两张空白页;

·一张大小为4cmx5cm的近期证件照片,彩色或黑白,正面全照,白底色。低画质的照片将不予接受,照片分辨率最低为200dpi;

·签证申请表每人一份,须由申请人本人或其父母/监护人在网上填写并签字(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由父母代为签字);

·如果申请人的户口并非在相关使领馆领区内,须提供过去12个月在该馆领区内居住的证明;

·申请人未满18岁,且没有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随行的,须提供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签署的同意申请人前往巴西的文件,该文件要经过公证。

文化学术签证

·申请人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六个月,且至少有两张空白页;

·一张大小为4cmx5cm的近期证件照片,彩色或黑白,正面全照,白底色。低画质的照片将不予接受,照片分辨率最低为200dpi;

·签证申请表每人一份,须由申请人本人或其父母/监护人在网上填写并签字(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由父母代为签字);

·如果申请人的户口并非在相关使领馆领区内,须提供过去12个月在该馆领区内居住的证明;

·由申请人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近期(90天内)无犯罪证明,须认证。(如果申请人未到刑事责任年龄,则无需提供);

·根据以下不同情况,需提供附加文件:

A.进行国际合作项目下的科学或技术活动(43/99):

Ø国际协议复印件;

Ø专业技术证明:

Ø赞助机构的信函。须说明申请人活动内容;担保申请人及其随行家属在签证过期或协议终止时回国;声明申请人将不接受巴西方的任何报酬。

B.讲学、研究或科学技术合作活动或参加会议/研讨会并收取一定酬劳(RN82/08):

Ø巴西赞助机构出具的信函说明活动内容、经费情况和授权该研究活动的法令复印件;参加会议或研讨会的,需说明申请人所得报酬的具体金额及条件。

C.交换学生:

Ø巴西学校的信函,确认准许该学生入学并说明学习时间;

Ø巴西逗留期间的经济实力证明;

Ø巴西交换学生组织的信函,说明该学生参加交换学生计划,告知教育机构的名称和地址(完整地址和电子邮件),机构负责人的姓名和资质,以及在巴西寄宿家庭负责方的名称和地址;

Ø巴西交换学生组织章程的复印件,及其法人注册号码CNPJ;

Ø由父母双方在公证处签署的“为未成年人签发巴西签证授权书”;

学生签证

·申请人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六个月,且至少有两张空白页;

·一张大小为4cmx5cm的近期证件照片,彩色或黑白,正面全照,白底色。低画质的照片将不予接受,照片分辨率最低为200dpi;

·签证申请表每人一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父母/监护人在网上填写并签字(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由父母代为签字);

·如果申请人的户口并非在相关使领馆领区内,须提供过去12个月在该馆领区内居住的证明;

·如果申请人在巴西逗留超过90天,必需提供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近期(三个月内)无犯罪证明,须认证(如果申请人未到刑事责任年龄,则无需提供);

·学校录取证明(由学校出具,证明申请人被录取参加某课程的学习并且需注明课程每周所要求的学时);

·未获奖学金的学生,须出具在巴西逗留期间的经济实力证明:

Ø本人或其父母名下的银行存款;

Ø本人或其父母的就业情况及月收入或年收入证明;

·未成年人特殊要求:

Ø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时,复印件需要经公证处公证。

Ø由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公证处签署的“为未成年人签发巴西签证授权书”。(如果未成年人和父母双方一同出行,父母双方同时申请签证并且在行程表上显示所有人的姓名时,则不需出具授权书)。

工作签证

正式申请签证之前,申请人必须首先获得巴西劳动和就业部(ConselhoNaciona·deImigraçãodoMinistériodoTrabalho-CNIg)批准的工作许可。在没有获得巴西劳动部和就业部的审批之前,使领馆不会处理申请人的签证申请。

工作许可经巴西劳动和就业部批准且申请人的姓名和受理号被刊登在巴西官方公报(“DiárioOficia·daUnião”)上后,申请人可以在已核准的签证名单中查询自己的姓名。之后,申请人可在网上填写申请表格,缴纳签证费用并赴使领馆提交以下文件:

·申请人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六个月,且至少有两张空白页;

·一张大小为4cmx5cm的近期证件照片,彩色或黑白,正面全照,白底色。低画质的照片将不予接受,照片分辨率最低为200dpi;

·签证申请表每人一份,须由申请人本人或其父母(监护人)在网上填写并签字(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由父母代为签字);

·如果申请人的户口并非在相关使领馆领区内,须提供过去12个月在该馆领区内居住的证明;

·由申请人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近期(90天内)无犯罪证明,须认证。

·由巴西公司出具的关于申请人在巴西停留期间将在该巴西公司工作的证明。

·申请人的工作签证期限超过180天的,且其法定抚养人(配偶和/或18周岁以下的子女)的签证申请亦获劳工部批准后,申请人应提交每位法定抚养人的有效护照、签证申请表和银行缴费回执,以及结婚证明和/或出生证明,年满18周岁的法定抚养人还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除以上要求的材料,总领事馆视情况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所需材料。

注:更多的签证类别、要求和注意事项请参考驻华使馆网站。

申请签证费用

签证信息

·巴方依据签证申请人的申请通常签发3个月有效多次入境签证;

·签证有效期:

Ø旅行(团体)、探亲、国际会议、艺术体育比赛(不接受巴西报酬)、职业艺术运动员演出类(接受巴西报酬)签证:最长90天;

Ø商务签证:最长3年;

Ø留学、宗教类签证:最长1年;

Ø文化学术类、工作,技术类签证(需返签):最长2年;

Ø常驻记者类签证:最长4年;

Ø过境签证有效期最多10天,停留期最长3天,单次入境。

使领馆信息

巴西驻华大使馆

地址:北京光华路27号

巴西驻上海总领事馆

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188号,亚盛大厦7楼703

3.巴西驻广州总领事馆

领区:广东、广西、海南、福建、贵州、云南、湖南。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1403室

4.巴西驻香港总领事馆

领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地址:香港湾仔区港湾道30号新鸿基中心2014-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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