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剑个人(1924年加入奥运会的项目)

女子花剑个人,是奥运会的一个比赛项目,奥运会击剑比赛的重要赛事之一。只准刺,不得劈打,有效部位为躯干。

正文

简介1924年在巴黎举行的第8届奥运会上,女子花剑正式成为奥运会比赛项目。第29届奥运会上,女子花剑分设个人赛和团体赛两项。花剑又称轻剑。17世纪为配合当时的服装,在去国宫廷出现一种短而轻的剑,即是花剑的前身。剑条用弹性钢材制作,全长不超过110厘米,重至多500克。剑身与剑柄间有直径12厘米的圆形护手盘。只准刺,不得劈打。有效部位为躯干。1955年起使用电为裁判器。奥运会有男子个人(1896年列入)、团体(1904年列入),女子个人(1924年列入)、团体(1960年列入)4个比赛项目。

竞赛规则

花剑:花剑是完全的刺击武器。只有剑尖刺中才有效,剑身横击无效。有效击中部位是除去四肢和头部的躯干部分。花剑的击中有效部位由金属衣裹覆,这样,裁判器便可以分出有效或无效击中。花剑比赛讲究击中优先权,先发动攻击而且击中者得分。被攻击者须先做出有效防御动作后再进攻击中才有效。双方同时发起进攻相互击中均不得分,对于击中有效部位,裁判器一侧显示红色信号,另一侧显示绿色信号。当击中无效部位时,两侧信号均为白色。当运动员剑的不绝缘部分接触到导电背心的时候,裁判器显示黄色信号。赛制:比赛分为个人赛、团体赛。个人赛采用小组循环制和直接淘汰制,团体赛直接采用单败淘汰赛制。直接淘汰赛的每一场比赛方法采用每盘击中15剑,比赛时间为9分钟。每盘分为3局,每局3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一名运动员击中15剑或者9分钟规定时间全部用完,击中剑数多的运动员获胜。若在规定时间结束时出现平分,则需加赛1分钟。加赛中,击中第一剑的运动员获胜。加赛前,运动员必须进行抽签,若平分情况持续至加时赛结束,则抽中优胜权的运动员获胜。团体赛每队4名队员,3人参加团体对抗,一名队员作为替补。每场3分钟打5剑,共9场。先得45分的队获胜。如果有的运动员在规定的3分钟内没有刺中对方5剑,这一队的下一名运动员接着比赛往下打,可以打到他那场应该打到的分数,即:第一场到5分,第二场到10分,第三场到15分……一直打到取得45分,结束比赛。犯规与处罚:特殊情况下的直接得分。当某一运动员超出剑道的边线时裁判员叫停。如果出界运动员是在连续交锋中被击中,这一击中有效。当一名运动员的双脚完全超出剑道的端线,将被罚击中一剑。击剑比赛的判罚分为:黄牌警告、红牌处罚一剑、黑牌开除比赛三种。相对应的处罚的类型也分为四类:第一类:黄牌警告;第二类:红牌被罚剑;第三类:初犯被罚红牌,同时在同一场比赛中又犯了同类型的错误将被罚黑牌(开除出分项赛);第四类:直接被罚黑牌(可根据情况开除出分项比赛或整个比赛大会,并被停止参加两次比赛)。黄牌警告后,重犯同一错误,也会被罚击中一剑。像在佩剑中的冲撞、花剑中故意做身体接触、重剑中推挤对手也属于故意身体接触行为,都会被罚击中一剑。转身背向对手、剑尖在场地上非法拖划或者用不持剑手遮盖有效部位避免被击中都是犯规行为。第一次给以黄牌警告,如果再犯,将出示红牌判罚被对方击中一剑。对那些更为严重的犯规,比如报复与粗暴冲撞以及与对手串通舞弊,将会直接出示黑牌驱逐出场。

比赛器材1)花剑:花剑击剑运动器械之一。中国曾称“轻剑”,1973年改现名。由剑柄、剑身和护手盘组成。全长不超过110厘米,重量不超过500克。剑身为钢制,长度不超过90厘米,横截面为长方形。剑柄长度不超过20厘米。护手为圆形,装于剑身与剑柄之间,直径不超过12厘米,禁止偏心。有电动花剑和普通花剑之分。前者剑身前端包有15厘米的绝缘物,剑柄与剑身、护手|盘绝缘;后者剑头直径在5.5—7毫米之间,长约1.5厘米。

击剑装备1.面罩运动员在比赛中必须戴由金属网制成的面罩,网眼长度不超过2毫米,并能承受160公斤重的冲击力,布质的护颈要下伸到锁骨,以保证运动员头颈部的安全。2.比赛服 花剑金属衣比赛服有保护作用,由质地结实的面料制成。它可以抗80公斤的冲击力,其强度足以抵挡剑的刺劈。运动员还要穿上防保内衣,女子在上衣内还要穿一件由金属或其它硬质材料制成的护胸。短击剑裤必须长及膝盖以下,并被紧紧固定,而且还要穿一双长袜。此外,花剑和佩剑运动员最外层还要穿一件为有效部位的金属衣。3.裁判器、连线、拖线盘比赛时,双方运动员比赛服内有手线并与拖线盘内的电线和裁判器相连,并形成一环行电路。当一方击中有效部位,并且剑尖达到有效压力时,裁判器的灯就会显示击中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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