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学(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专业)

治安学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于法学类专业,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治安学主要研究治安学、行政法学、行政管理学、安全防范技术、侦查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接受公安行政执法和犯罪预防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在公安、国家安全、边防、行政执法机关等部门进行治安管理、预防和控制犯罪、安全保卫等。例如:盗窃、斗殴等治安案件的查处与处理,爆炸、中毒、高空坠落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铁道、公路等道路交通的管理等。

治安学(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专业)

专业发展

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改建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成立治安系,标志着治安管理学、治安学创建的开始。治安系设治安专业,并于第二年开始招收全日制治安专业本科学生 。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将治安管理(专业代码:030402)和安全防范两个专业合并为治安学(专业代码:030501)。从此,治安学取代治安管理学而为学者普遍使用,标志着治安学的正式建立。

2011年3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增列公安学为一级学科,治安学被正式确定为公安学下的二级学科。

2012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治安学专业代码由030501变更为030601K,属公安学类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

2020年2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治安学属公安学类专业,专业代码为030601K。目前国内有吉林警察学院、北京警察学院等院校开设本专业。

培养标准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能适应治安治理现代化发展需要,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科学素养和基本研究能力,具有从事维护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所需要的管理、服务、预防、控制及行政执法等专业能力,能够在公安机关治安岗位以及相关领域从事治安治理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治安专门人才。

知识要求

本专业要求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相关的公安业务知识,掌握公安学相关学科领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治安学专业领域的相关政策法律和行业规范,了解人民警察的发展历史,了解公安学及本专业的发展现状和理论前沿,了解公安实战一线基本情况和实践发展。

课程体系

本专业培养政治可靠、作风优良、专业过硬、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治安管理职业核心能力和创新精神故本分为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课程两部分为主。

课程设置

参考资料

实践教学

本专业实践教学开展课程实训和专业综合实训,模拟公安工作的实际环境、业务内容和技术应用等,运用互动式、研讨式、情景模拟、角色扮演、案例教学等不同教学方法,通过学生深度参与、师生充分互动,提高学生专业技能和实战能力,实训教学应具有完整的实训大纲、教学指导用书及考核标准等。有公安实战部门的相关人员和教官参与教学活动。

毕业写作

本专业毕业写作符合本类各专业培养目标,体现学科、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鼓励学术创新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够综合反映各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符合本学科的理论发展;注重与公安实践中的实际问题相结合,有一定的实践应用价值;研究的范围和方向应恰当明确,难易度适中;毕业论文原则上应一人一题。

发展方向

深造方向

本专业学士毕业后可选择继续深造,深造的专业有公共管理、公安学、法律(非法学)、法学。

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主要在各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就业,少量毕业生在其他国家机关、单位就业,一定比例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

师资队伍

本专业教师应具备高尚的师德和过硬的政治素质,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科学精神,爱岗敬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相关学科专业的教育或研究背景,须通过岗前培训,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主讲实务性课程和实践性较强课程的教师应具有不少于3年的实务工作经历。掌握教育教学规律和基本方法,能够胜任信息化条件下的教学或训练工作。具备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坚持教学与科研互动,能够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

教学条件

本专业必修课程应有正式出版的教材或符合教学大纲的讲义。建立科学的教材选用和质量管理制度,提倡选用符合专业规范、高质量的新版教材,优先选用规划(统编)教材、精品教材、获奖教材以及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加强公安实战案例教材、实训教材的建设和选用。

开设院校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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