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硕士(我国38种专业学位之一)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是我国38种专业学位中的一种, 2005年成立并开始招生;共有4个培养领域,分别为: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管理和社会体育指导;全国除香港、澳门和台湾外,共有63所院校开展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目前有全日制攻读、在职攻读体育硕士专业学位2种形式,与现有的体育学科学学位相比,它具有以下特征。

详细介绍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是我国38种专业学位中的一种, 2005年成立并开始招生;共有4个培养领域,分别为: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管理和社会体育指导;全国除香港、澳门和台湾外,共有63所院校开展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目前有全日制攻读、在职攻读体育硕士专业学位2种形式,与现有的体育学科学学位相比,它具有以下特征。

一、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性质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已有体育学硕士科学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型、各有侧重的学位类型。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办法、教育内容、培养模式、质量标准等都更突出职业要求,更注重学术性与职业性的紧密结合,更强调面向行业,为体育系统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实践性人才。

二、培养目标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与教育学硕士科学学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上具有明显差异。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的高层次、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

培养在体育领域中,掌握坚实的体育基础理论、宽广的体育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体育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具体要求为:

(一)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胜任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和社会体育指导等领域实际工作的能力。

(三)能够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进行专业技术交流。

三、培养方式及特色

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二年。

采用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培养、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培养、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培养紧密结合的培养模式。

课程学习采用讲授、案例分析、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学生实践环节,安排多种实践教学和专题讲座。

实行导师负责制。鼓励校内、外导师联合培养,以校内导师为主。培养单位可聘任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体育教师、教练员、体育管理者等长期从事体育硕士的培养工作,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论文写作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重点突出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的提高。

四、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科目

招生对象为符合《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的人员。

入学考试时间与全国科学学位研究生统考时间一致。考试科目为三门,分别为:

第一单元:政治理论,总分100分,全国统一命题。

第二单元:英语二,总分100分,全国统一命题。

第三单元:体育综合,总分300分,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考试范围涉及三门课程,分别为运动生理学、学校体育、运动训练学。

五、在校生管理与待遇、奖助制度

在校生的管理与待遇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参照全日制科学学位研究生的奖助制度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六、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就业前景

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时享受国家规定的就业政策,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由于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与培养过程强调体育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注重体育实践能力的培养,实践教学时间长、针对性强,有一定的实践经历,加上“双导师”的指导,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具备更多的适应社会需求的职业能力,就业前景将更加宽广。随着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将日益受到全社会的认可和欢迎。

报考条件

全日制体育硕士报考条件

除竞赛组织领域: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限竞赛组织领域:

基本条件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基本条件二: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在职体育硕士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2年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体育运动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或者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5年并取得毕业证书、具有“运动健将”及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的在职人员。

专科毕业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

招生学科领域

设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社会体育指导4个招生学科领域,每单位设招生领域一般不超过3个,且必须具有相关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

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体育综合(包括运动训练学、学校体育学和运动生理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共计4门。

其中,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时间自行安排。

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体育综合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考试语种为日语、俄语的考生,只限报考北京体育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联考考试大纲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体育综合考试大纲及指南201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专业学位代码

045200

招生学校

北京体育大学、天津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北京师范大学、上海体育学院、华中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武汉体育学院、苏州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西安体育学院、湖南师范大学、首都体育学院、福建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河南大学、沈阳体育学院、云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广州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

重庆师范大学、广州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四川大学、扬州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新疆师范大学、郑州大学、哈尔滨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吉首大学、南京体育学院、陕西师范大学、山东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清华大学、聊城大学、西南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湖北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深圳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四川师范大学、集美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湖南大学、吉林大学、杭州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厦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北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天津师范大学、鲁东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南大学、长江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学院、温州师范学院、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南昌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西南交通大学、重庆大学、海南师范大学、云南民族大学、延安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华师范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北华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东北大学

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华东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通大学、广西师范学院、赣南师范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中国地质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大连大学、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河海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同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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