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银行业专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是指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Qualification Certificate of Banking Professional,简写QCBP),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前、中、后台业务及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级别和类别职业资格证书需要通过的考试。中国银行业协会具体承担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2006年,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试点考试开始,北京、上海、哈尔滨等全国11个城市作为试点考试城市。2007年5月,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公共基础科目试点考试开始。2007年10月,银行资格认证专业科目正规考试开始,全国共有22万名银行业从业人员报名参加此次考试。2008年,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进入正常阶段。2009~2010年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不断完善。2011年,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由原计划一年两次合并为一年一次。2013年12月2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将原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同时将“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正式更名为“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时间调整为一年两次。2015年4月17日,两部委再次联合发布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补充规定》和《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社厅发〔2015〕55号),在初级资格考试基础上,设立了中级资格考试,并增设了《银行管理》科目。2017年9月12日,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有初级、中级和高级3个资格级别之分,初级、中级实行以考代评的方式。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设立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客户鉴别从业者能力提供识别标杆;提高银行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考试简介

由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每年举办两次。考试为机考,当场交卷后即可知道考试成绩,考试一周后即可申请证书。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后怎样取得资格证书,有什么条件?需要哪些程序?

(一)参加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相应科目的考试并取得通过的成绩;

(二)提出证书申请;

(三)通过资格审核;

(四)已获得公共基础证书方可进行专业证书申请;

(五)认证委员会规定的其它条件。

审核条件

认证办公室根据银行业从业人员所在机构提供的从业岗位和职业操守的相关证明进行资格审核。对同时符合上述条件者,由认证委员会颁发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凡非银行业从业人员参加资格认证考试并取得通过成绩的,由认证委员会颁发银行业从业人员考试成绩证明。考试成绩证明2年有效,在有效期内均可提出证书申请。

考试科目

银行从业资格证共有6个科目,即公共基础、个人理财、风险管理、银行管理、个人贷款和公司信贷五项。其中公共基础科目为必考科目,也是考生获取其余五项专业资格认证的基础。也就是说,如果考生想取得专业科目的资格证书,必须先通过公共基础科目的考试。

考试内容

1、银行资格考试分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

2、公共基础科目

公共基础-公共基础证书的考试内容为银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的基础知识。

3、专业科目

个人理财、风险管理、银行管理、个人贷款和公司信贷-专业证书的考试内容为银行业从业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考试题型

全部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

5、考试形式

资格考试实行计算机考试,采用闭卷方式。银行从业考试是机考,有题库,随机抽的题,形式跟计算机二级考试似的。监考的有银行业协会的人在巡考

题型:选择与判断,选择分多选与单选。

6、资格考试大纲由认证办公室组织制定

资格考试的命题范围以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报考条件

符合的条件

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面向社会开放。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一)年满18岁;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不能参加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银行及金融业机构开除公职的;

(三)依照《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应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考试办公室确认后,视情节、后果分别给予警告、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或终身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等处分:

1、考试报名时本人隐匿或伪造资格认证所需真实信息的;

2、违反考场纪律,扰乱考场秩序,有作弊等违纪行为的。

成绩管理

资格考试成绩分“通过”和“未通过”。

资格考试成绩由考试办公室公布并颁发资格考试成绩证明。

资格考试成绩2年有效。

考试注意事项

-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凭报名时获取的账号和密码登录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页面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退考

已缴费并被确认报名有效的考生,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可于规定时间内在线进行退考申请。手续费每科次10元将直接从报名费中扣除,余款在退考工作结束15个工作日后退回。

-三发票寄送

为保证发票邮寄工作的有效开展,请考生务必在报名时认真填写并核实报考信息中的通信地址及邮编。发票将按所填报地址分批邮寄至考生。

-四考试信息

请考生在报考及考试期间,随时关注会计网银行从业栏目,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考生报考期间,请及时登录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查询最新信息,以免错过重要信息通告。

证书审核

问题

1.证书申请后由谁进行证书审核?

2.证书审核的内容是什么?

3.如何判断是否成功通过证书审核并获得证书呢?

4.为什么证书审核状态一直是“未审核”?

5.为什么没有通过证书审核?

证书审核

证书审核由证书审核员完成,证书审核员分为两类:

-1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金融机构会员单位证书审核员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会员单位证书审核员负责对本机构内提出证书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名单见后附件)

-2各地方银行业协会及中国财务公司协会证书审核员

各地方银行业协会及中国财务公司协会证书审核员负责对非会员单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考生进行审核。

非会员单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考生进行证书申请后,需根据证书申请系统提示,打印资格审核表,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盖章确认后,提交至各地方银行业协会进行复审;财务公司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核表交由中国财务公司协会复审。

审核内容

-1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金融机构会员单位证书审核员审核内容包括:

①申请人是否为本机构员工;

②申请人在从业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等职业操守不良记录。

对不存在职业操守不良记录的本机构员工,即可在证书审核系统内通过其初审、复审,并由认证办公室统一终审,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相应科目证书,证书将于审核结束后统一邮递至申请人。

-2)各地方银行业协会及中国财务公司协会证书审核员审核内容包括:

①申请人是否在规定日期内提交加盖单位人力资源部公章的资格审核表;

②根据审核表核实填报信息是否真实以及申请人在从业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等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

对具备良好职业操守记录的申请人,即可在证书审核系统内通过复审,并由认证办公室统一终审,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相应科目证书,证书将于证书审核结束后统一邮递至申请人。

3、如何判断是否成功通过证书审核并获得证书呢

请考生在证书审核阶段随时登陆证书申请系统,查询证书审核状态,审核状态为“已终审”,则表示证书审核通过。

证书将在申请结束后以挂号信形式邮寄到考生在证书申请时填写的地址。

4、为什么证书审核状态一直是“未审核”

(1)银行从业人员在证书申请时,错误选择或未选择本人所属机构(系统默认为“其他”银行业机构)将导致考生所在机构的证书审核员无法看到考生提交的申请,从而无法进行审核,因此审核状态一直是“未审核”。

(2)解决办法:

在证书申请阶段,请考生登录证书申请系统自行修改个人所属机构。

如在证书申请结束后发现问题,请考生及时联系本人所在单位的证书审核员,由证书审核员帮助其修改所属机构并进行审核。

没通过证书审核

(1)所有非银行从业人员(包括学生、其他非银行业机构的考生、曾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但申请证书时已离职的考生)均无法获得证书。

(2)非银行从业人员在网上进行证书申请,将无法通过审核。考生可在证书申请系统中查询自己证书的审核状态及未通过审核的原因。

考场纪律

一、考试开始前4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规定考场,逐一进行现场拍照(照片将用于证书管理)。考生入座后输入准考证号登录考试系统,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验。考试指令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卷。

二、考生拍照完毕进入考场后,如需离开考场必须携带准考证与有效身份证件,再次进场时需向监考老师出示。

三、考生在入场时除携带演算用笔外,不准携带其他物品(如:书籍、资料、笔记本和自备草稿纸以及电子工具、计算器、食物、饮料等)。已携带入场的应按照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应全部关闭。

四、考试开始20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提交试卷后立即退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不得再返回考场。

五、考生登录考试系统后,应仔细核对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身份证件号、考试科目及本人照片,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在下发的草稿纸上填写考生姓名及准考证号,考试结束后统一上交。

六、考生因病不能坚持考试的,应报告监考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七、考生不得询问试题题意,如因系统原因或试题有误,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得询问其他考生。

八、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扰乱考场秩序,或交头接耳、传递纸条、传递物品、打手势、做暗号、夹带、窃视他人屏幕、代考以及其他违纪、舞弊行为者,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处理方法

1.考生在考试期间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监考人员提出批评和警告,并按要求立即改正。

2.在考试中考生有以下行为之一,连续两次受到批评和警告的,监考人员将告知考生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并有权要求其退出考场,违纪情节严重的将由监考人员上报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记入个人从业操守档案,由认证办公室取消其两年的报考资格:

(1)夹带、偷看、传递纸条或协助他人作弊;

(2)交头接耳、互打手势、传递信号等;

(3)抄袭或者试图抄袭带入考场的笔记、书本、电子仪器等;

(4)与考场内外任何人士通讯或试图通讯的行为;

(5)其他考试作弊行为。

3.在考试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考生,监考人员将取消其本次考试的资格及成绩,要求其退出考场,并将其违纪行为上报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记入个人从业操守档案,由认证办公室取消其两年的报考资格:

(1)替考和被替考的行为;

(2)集体舞弊的行为;

(3)使用假身份证件或提供假证件的行为;

(4)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

(5)未经许可擅自中途离开考场的行为;

(6)将演算草稿纸带出考场;

(7)严重扰乱考试秩序,危及考试工作人员安全。

九、考试机出现故障,考生需举手示意,由技术人员进行处理,但不允许监考或技术人员帮助操作考试界面,或对题意做解释、提示。对故意关机或自行重新启动计算机的考生应责令其离开考场,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十、考生在考试期间如需上厕所,应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在得到监考人员的允许后由工作人员陪同出入考场,再次进入考场时需向监考人员出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

十一、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向系统提交试卷,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场。严禁将考场统一发放的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抄录试题。提前结束考试退场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十二、除本场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五、2010年上半年中国银行业从业考试报名时间及大纲

证书获取

根据《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银行业从业人员获取资格证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参加并通过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相应科目的考试;

-二提出证书申请;

-三通过资格审核;

-四已获得公共基础证书方可进行专业证书申请;

-五认证委员会规定的其它条件。

就业方向

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部门;财经媒体;政府经济部门相关职位等。

考试大纲

中国银行业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科目考试大纲(2010年版)

1银行知识与业务

1.1中国银行体系概况

1.1.1中央银行、监管机构与自律组织

中央银行

监管机构

自律组织

1.1.2银行业金融机构

政策性银行

大型商业银行

中小商业银行

农村金融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外资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

1.2银行经营环境

1.2.1经济环境

宏观经济运行

经济结构

经济全球化

1.2.2金融环境

金融市场

金融工具

货币政策

1.3银行主要业务

1.3.1负债业务

存款业务

借款业务

1.3.2资产业务

贷款业务

债券投资业务

现金资产业务

1.3.3中间业务

交易业务

清算业务

支付结算业务

银行卡业务

代理业务

托管业务

担保业务

承诺业务

理财业务

电子银行业务

1.4银行管理

1.4.1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的主体

利益相关者

信息披露

1.4.2资本管理

银行资本的概念与作用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我国监管资本的构成

银监会的资本干预措施

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方法

1.4.3风险管理

银行风险的种类

风险管理的发展历程

全面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流程

1.4.4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的目标

内部控制的原则

内部控制的构成要素

1.4.5合规管理

合规管理的相关概念

合规管理的目标

合规管理体系的基本要素

合规管理部门职责

1.4.6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概述

金融创新的基本原则

金融创新与客户利益保护

2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2.1银行业监管及反洗钱法律规定

2.1.1《中国人民银行法》相关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的直接检查监督权

中国人民银行的建议检查监督权

中国人民银行在特定情况下的检查监督权

2.1.2《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规定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有关监督管理措施的规定

2.1.3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

相关的处罚措施

2.1.4反洗钱法律制度

洗钱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违反反洗钱规定的法律责任

2.2银行主要业务法律规定

2.2.1存款业务法律规定

存款及其办理原则

存款业务的基本法律要求

对单位存款查询、冻结、扣划的条件和程序

存款利率的法律管制

存单纠纷案件的认定与处理

存款合同

2.2.2授信业务法律规定

授信原则

授信审核

贷款业务的基本法律要求

贷款合同

2.2.3银行业务禁止性规定

商业银行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的禁止

对商业银行存贷业务中不正当手段的禁止

同业拆借业务的禁止

2.2.4银行业务限制性规定

对同一借款人贷款的限制

对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限制

对相关金融业务和直接投资的限制

对结算业务的限制

2.3民商事法律基本规定

2.3.1民事权利主体

民事权利主体的概念

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组织

2.3.2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及其种类

2.3.3担保法律制度

担保法律制度概述

物权法

抵押

质押

保证

留置

2.3.4公司法律制度

《公司法》概述

公司设立制度

公司资本制度

公司的组织机构

公司终止制度

2.3.5票据法律制度

《票据法》概述

票据的功能

票据行为

票据权利

票据丧失的补救措施

2.3.6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生效

合同的履行

违约责任

2.4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

2.4.1金融犯罪概述

金融犯罪的概念

金融犯罪的种类

金融犯罪的构成

2.4.2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危害货币管理罪

破坏银行管理罪

2.4.3金融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

信用证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

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

2.4.4银行业相关职务犯罪

职务侵占罪

挪用资金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3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3.1概述及银行业从业基本准则

3.1.1《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概述

3.1.1银行业从业基本准则

3.2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相关规定

3.2.1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客户

3.2.2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事

3.2.3银行业从业人员与所在机构

3.2.4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

3.2.5银行业从业人员与监管者

3.3附则

3.3.1惩戒措施

3.3.2解释机构

3.3.3生效日期

统编教材

2010版银行业从业资格考试教材:公共基础

作者: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

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

ISBN:978-7-5049-5430-5

出版日期:2010年8月

开本:16

类型:教材

年份:2010年

市场价格:¥36.00

2010版银行从业资格证考试辅导教材:风险管理

作者: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

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

ISBN:978-7-5049-5443-5

出版日期:2010年8月

开本:16

类型:教材

年份:2010年

市场价格:¥39.00

2010版银行业从业资格考试教材:个人理财

作者: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

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

ISBN:9787504949790

出版日期:2010年8月

开本:16

类型:教材

年份:2010年

市场价格:¥38.00

2010版银行业从业资格考试教材:公司信贷

作者: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

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

ISBN:978-7-5049-5648-4

出版日期:2010年8月

开本:16

类型:教材

年份:2010年

市场价格:¥49.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同业公会)为本次辅导教材在该地区的唯一指定发行机构。无忧书店是银行业协会唯一指定的网上订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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