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国共产党党员)

中国共产党党员,简称中共党员、共产党员或党员,分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和中国共产党预备(候补)党员,是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入党条件和程序被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国共产党党员)

定义

来源人群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党员性质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党员义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权利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2021年1月4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全文公布。修订后的条例用13个条文将党章规定的8个方面党员权利进一步明确细化。

党员的13项权利有:

党内知情权

接受党的教育培训权

党内参加讨论权

党内建议和倡议权

党内监督权

党内提出罢免撤换要求权

党内表决权

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党内申辩权

党内提出不同意见权

党内请求权

党内申诉权

党内控告权

★修订后的条例还设立“保障措施”专章,系统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民主监督制度等20项保障措施,努力实现党员权利保障与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有机融合,构建系统全面的保障措施体系。

入党程序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组织要求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018年8月26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简称《条例》)全文公布,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条例》不仅为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划明诸多“红线”,还对党员的网络生活提出更严格的要求,严重违纪者甚至会被开除“党籍”。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退党程序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数量

2009年

截至2009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人数达7799.5万名。

2009年,全国发展党员297.1万名,其中发展生产、工作第一线的党员134.8万名,占全国新发展党员总数的近一半。

从发展党员的性别、民族、年龄和学历来看,2009年,全国发展女党员111.3万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37.4%;发展少数民族党员22.4万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7.5%;发展35岁以下党员241.1万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81.2%;发展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党员91.9万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30.9%。

2010年

截至2010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8026.9万名。

党员的性别、民族和学历。女党员1803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2.5%。少数民族党员533.8万名,占党员总数的6.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党员2977.5万名,占党员总数的37.1%。

党员的年龄。35岁以下的党员1951.1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4.3%;36岁至45岁的党员1688.3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1%;46岁至59岁的党员2327.9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9%;60岁以上的党员2059.5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5.7%。

党员的职业。工人698.9万名,农牧渔民2442.7万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681.2万名,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1841.3万名,学生253.9万名,离退休人员1485.2万名,其他职业人员623.6万名。

2012年

截至2012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达8512.7万名,比上年增加252.5万名,增幅为3.1%;党的基层组织总数达420.1万个,比上年增加17.5万个,增幅为4.3%。各项数据表明,2012年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展现出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从党员队伍结构看,全国有女党员2026.9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3.8%;少数民族党员580.2万名,占党员总数的6.8%;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党员3408.1万名,占党员总数的40%;35岁及以下的党员2180.1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5.6%。

从党员职业看,工人725万名,农牧渔民2534.8万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715.7万名,企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2019.6万名,学生290.5万名,离退休人员1553.8万名,其他职业人员673.3万名。

2013年

截至2013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8668.6万名,比上年净增155.9万名,增幅为1.8%。

党员的性别、民族和学历。女党员2109.0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4.3%,所占比例较上年增加0.5个百分点。少数民族党员595.4万名,占党员总数的6.9%,所占比例较上年增加0.1个百分点。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党员3606.8万名,占党员总数的41.6%,所占比例较上年增加1.6个百分点。

党员的年龄。35岁及以下的党员2237.6万名,所占比例较上年增加0.2个百分点;36岁至45岁的党员1767.3万名,所占比例与上年持平;46岁至59岁的党员2359.7万名,所占比例较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的党员2304.1万名,所占比例较上年增加0.5个百分点。

党员的入党时间。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43.9万名,新中国成立后至“文革”前入党的642.8万名,“文革”期间入党的1117.1万名,粉碎“四人帮”至党的十六大前入党的3840.8万名,党的十六大后至党的十七大前入党的1278.9万名,党的十七大以来入党的1745.1万名。

党员的职业。工人(含工勤技能人员、营业员、服务员等,下同)734.3万名,农牧渔民2570.3万名,企业专业技术人员501.9万名,企业管理人员506.9万名,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1088.0万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730.3万名,学生260.4万名,离退休人员1589.1万名,其他职业人员687.4万名。

2014年

截至2014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8779.3万名,比上年净增110.7万名,增幅为1.3%。

党员的性别、民族和学历。女党员2167.2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4.7%,所占比例较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少数民族党员605.1万名,占党员总数的6.9%,所占比例与上年持平。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3775.5万名,占党员总数的43.0%,所占比例较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

党员的年龄。35岁及以下的党员2247.9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5.6%;36岁至45岁的党员1779.2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0.3%;46岁至60岁的党员2466.2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8.0%;61岁及以上的党员2286.0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6.1%。

党员的职业。工人734.2万名,农牧渔民2593.7万名,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253.2万名,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人员901.6万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739.7万名,学生224.7万名,其他职业人员710.5万名,离退休人员1621.6万名。

2015年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8875.8万名,比上年净增96.5万名,增幅为1.1%。

党员的性别、民族和学历。女党员2227.8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5.1%,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少数民族党员618.0万名,占党员总数的7.0%,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3932.4万名,占党员总数的44.3%,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

党员的年龄。30岁及以下党员1375.2万名,31至35岁党员879.2万名,36至40岁党员848.7万名,41至45岁党员932.7万名,46至50岁党员869.7万名,51至55岁党员827.6万名,56至60岁党员788.9万名,61至65岁党员767.2万名,66至70岁党员591.7万名,71岁及以上党员994.8万名。

党员的入党时间。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34.3万名,新中国成立后至“文革”前入党的579.3万名,“文革”期间入党的1070.3万名,粉碎“四人帮”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入党的253.8万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至党的十六大前入党的3543.2万名,党的十六大后至党的十八大前入党的2679.5万名,党的十八大以来入党的715.4万名。

党员的职业。工人(工勤技能人员)724.4万名,农牧渔民2602.5万名,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294.5万名,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人员911.4万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748.5万名,学生203.4万名,其他职业人员733.0万名,离退休人员1658.1万名。

2016年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8944.7万名,比上年净增68.8万名,增幅为0.8%。

党员的性别、民族和学历。女党员2298.2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5.7%,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少数民族党员630.0万名,占7.0%,与上年持平。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4103.1万名,占45.9%,提高1.6个百分点。

党员的年龄。30岁及以下党员1369.0万名,31至35岁党员903.5万名,36至40岁党员839.2万名,41至45岁党员918.0万名,46至50岁党员879.3万名,51至55岁党员878.4万名,56至60岁党员744.7万名,61至65岁党员778.7万名,66至70岁党员609.2万名,71岁及以上党员1024.6万名。

党员的入党时间。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29.3万名,新中国成立后至“文革”前入党的538.4万名,“文革”期间入党的1039.5万名,粉碎“四人帮”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入党的245.9万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至党的十六大前入党的3513.1万名,党的十六大后至党的十八大前入党的2685.0万名,党的十八大以来入党的893.5万名。

党员的职业。工人(工勤技能人员)709.2万名,农牧渔民2596.0万名,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324.1万名,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人员931.0万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756.2万名,学生187.0万名,其他职业人员748.5万名,离退休人员1692.7万名。

2017年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8956.4万名,比上年净增11.7万名,增幅为0.1%。

党员的性别、民族和学历。女党员2388.8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6.7%。少数民族党员651.4万名,占7.3%。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4328.6万名,占48.3%。

党员的年龄。30岁及以下党员1331.4万名,31至35岁党员902.3万名,36至40岁党员823.3万名,41至45岁党员890.0万名,46至50岁党员888.8万名,51至55岁党员941.7万名,56至60岁党员660.6万名,61岁及以上党员2518.3万名。

党员的职业。工人(工勤技能人员)664.8万名,农牧渔民2549.9万名,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355.5万名,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人员948.7万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754.2万名,学生178.8万名,其他职业人员750.4万名,离退休人员1754.0万名。

2018年

2018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公报

中共中央组织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9059.4万名,比上年净增103.0万名。

中国共产党现有基层组织461.0万个,比上年增加3.9万个,增幅为0.8%。其中基层党委23.9万个,总支部29.9万个,支部407.2万个。

一、党员队伍情况

党员的性别、民族和学历。女党员2466.5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7.2%。少数民族党员664.5万名,占7.3%。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4493.7万名,占49.6%。

党员的年龄。30岁及以下党员1273.9万名,31至35岁党员937.7万名,36至40岁党员860.4万名,41至45岁党员863.5万名,46至50岁党员932.6万名,51至55岁党员911.9万名,56至60岁党员679.5万名,61岁及以上党员2599.9万名。

党员的入党时间。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20.5万名,新中国成立后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入党的1616.0万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至党的十八大前入党的6148.8万名,党的十八大以来入党的1274.2万名。

党员的职业。工人(工勤技能人员)651.4万名,农牧渔民2544.3万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1400.7万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管理人员980.0万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756.4万名,学生180.5万名,其他职业人员731.4万名,离退休人员1814.8万名。

二、发展党员情况

2018年共发展党员205.5万名,比上年增加7.2万名。

发展党员的性别、民族、年龄和学历。发展女党员84.6万名,占41.2%。发展少数民族党员21.4万名,占10.4%。发展35岁及以下党员164.4万名,占80.0%。发展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党员92.2万名,占44.9%。

发展党员的职业。工人(工勤技能人员)13.2万名(其中农民工5646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28.1万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管理人员22.2万名,农牧渔民38.2万名(其中外出务工经商人员1.4万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11.6万名,学生70.4万名,其他职业人员21.7万名。在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党员108.0万名。

三、党内表彰情况

2018年全国各级党组织共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19.0万个,表彰优秀共产党员96.2万名,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21.7万名。

四、申请入党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国入党申请人1922.6万名,入党积极分子918.5万名。

五、党组织情况

党的地方委员会。全国共有党的各级地方委员会3208个。其中,省(区、市)委31个,市(州)委398个,县(市、区、旗)委2779个。

城市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党组织。全国8561个城市街道、31610个乡镇、102555个社区(居委会)、545189个行政村已建立党组织,覆盖率均超过99%。

机关、事业单位和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全国23.0万个机关单位已建立党组织,占机关单位总数的99.7%。51.5万个事业单位已建立党组织,占事业单位总数的95.2%。18.1万个公有制企业已建立党组织,占公有制企业总数的90.9%。

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全国有158.5万家非公有制企业法人单位建立党组织。26.5万个社会组织法人单位建立党组织。

(注:本公报部分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2019年

中央组织部最新党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9191.4万名,比上年净增132.0万名。

党员数量平稳增长。全国党员总量增幅为1.5%,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全年发展党员234.4万名,比上年增加28.9万名,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数量增加明显。

党员队伍结构持续优化。女党员2559.9万名,占27.9%,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少数民族党员680.3万名,占7.4%,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40岁以下党员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一,队伍年龄结构有所改善。工人和农民仍占主体,占比为34.8%。党员队伍文化程度继续提高,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超过半数,达4661.5万名。

2021年

截至2021年6月5日,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9514.8万名,比2019年底净增323.4万名,增幅为3.5%。

中国共产党现有基层组织486.4万个,比2019年底净增18.2万个,增幅为3.9%。其中基层党委27.3万个,总支部31.4万个,支部427.7万个。

一、党员队伍情况

党员的性别、民族和学历。女党员2745.0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8.8%。少数民族党员713.5万名,占7.5%。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4951.3万名,占52.0%。

党员的年龄。30岁及以下党员1255.3万名,31至35岁党员1112.6万名,36至40岁党员939.0万名,41至45岁党员876.0万名,46至50岁党员938.2万名,51至55岁党员867.1万名,56至60岁党员833.7万名,61岁及以上党员2693.0万名。

党员的入党时间。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13.4万名,新中国成立后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入党的1455.5万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至党的十八大前入党的6094.3万名,党的十八大以来入党的1951.6万名。

党员的职业。工人(工勤技能人员)648.1万名,农牧渔民2581.7万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1507.5万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管理人员1061.2万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777.3万名,学生306.7万名,其他职业人员720.5万名,离退休人员1911.8万名。

二、发展党员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5日共发展党员473.9万名,其中,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展党员242.7万名,2021年1月1日至6月5日发展党员231.2万名。

发展党员的性别、民族、年龄和学历。发展女党员212.4万名,占44.8%。发展少数民族党员45.1万名,占9.5%。发展35岁及以下党员382.4万名,占80.7%。发展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党员222.0万名,占46.8%。

发展党员的职业。工人(工勤技能人员)27.3万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68.5万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管理人员49.8万名,农牧渔民79.5万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27.4万名,学生187.2万名,其他职业人员34.1万名。在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党员247.0万名。

三、党内表彰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5日全国各级党组织共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15.3万个,表彰优秀共产党员77.3万名,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17.1万名。

四、申请入党情况

截至2021年6月5日,全国入党申请人2005.5万名,入党积极分子1005.7万名。

五、党组织情况

党的地方委员会。全国共有党的各级地方委员会3199个。其中,省(区、市)委31个,市(州)委397个,县(市、区、旗)委2771个。

城市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党组织。全国8942个城市街道、29693个乡镇、113268个社区(居委会)、491748个行政村已建立党组织,覆盖率均超过99.9%。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全国共有机关基层党组织74.2万个,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93.3万个,企业基层党组织151.3万个,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16.2万个,基本实现应建尽建。

截至2021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9671.2万名,比上年净增343.4万名。党的基层组织493.6万个,比上年净增11.7万个。

2022年

2023年6月30日,中央组织部最新党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9804.1万名,比2021年底净增132.9万名,增幅为1.4%。中国共产党现有基层组织506.5万个,比2021年底净增12.9万个,增幅为2.6%。其中基层党委28.9万个,总支部32.0万个,支部445.6万个。

一、党员队伍情况

党员的性别、民族和学历:女党员2930.2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9.9%。少数民族党员744.5万名,占7.6%。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5365.4万名,占54.7%。

党员的年龄:30岁及以下党员1243.5万名,31至35岁党员1150.0万名,36至40岁党员1035.6万名,41至45岁党员896.6万名,46至50岁党员929.1万名,51至55岁党员897.5万名,56至60岁党员915.9万名,61岁及以上党员2735.9万名。

党员的入党时间: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9.6万名,新中国成立后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入党的1360.9万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至党的十八大前入党的6053.2万名,党的十八大以来入党的2380.5万名。

党员的职业:工人(工勤技能人员)664.9万名,农牧渔民2603.2万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1589.8万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管理人员1126.5万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778.4万名,学生290.1万名,其他职业人员764.5万名,离退休人员1986.7万名。

二、发展党员情况

2022年共发展党员244.9万名。

发展党员的性别、民族、年龄和学历:发展女党员111.5万名,占45.5%。发展少数民族党员25.6万名,占10.5%。发展35岁及以下党员198.8万名,占81.2%。发展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党员125.9万名,占51.4%。

发展党员的职业:工人(工勤技能人员)15.7万名,农牧渔民37.6万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35.8万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管理人员27.1万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12.3万名,学生93.6万名,其他职业人员22.8万名。在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党员128.8万名。

三、党内表彰情况

2022年全国各级党组织共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9.8万个,表彰优秀共产党员55.7万名,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14.1万名。“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转入常态化,全年颁发99.5万枚。

四、申请入党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全国入党申请人2096.2万名,入党积极分子1050.0万名。

五、党组织情况

党的地方委员会:全国共有党的各级地方委员会3198个。其中,省(区、市)委31个,市(州)委397个,县(市、区、旗)委2770个。

城市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党组织:全国9062个城市街道、29619个乡镇、116831个社区(居委会)、490041个行政村已建立党组织,覆盖率均超过99.9%。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全国共有机关基层党组织75.6万个,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97.7万个,企业基层党组织157.1万个,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17.9万个,基本实现应建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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