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钢(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原二级巡视员)

成钢,男,汉族,1960年1月生,山西文水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5月参加工作。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原二级巡视员。

2021年3月,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原二级巡视员成钢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吕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物经历

工作经历

1976年5月至1989年3月,先后在山西省清徐县城关公社、山西省电影机械厂、太原工学院实验室工作。

1989年3月至2007年12月,历任山西省翼城县科技副县长、山西省环保局计划财务处调研员、山西环保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山西省环境信息中心主任。

2007年12月至2019年1月,任山西省环境规划院院长。

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任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巡视员兼任山西省环境规划院院长。

2019年6月至2020年1月,任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兼任山西省环境规划院院长。

2020年1月,退休。

人物事件

2020年6月,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原二级巡视员成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12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原二级巡视员成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成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采取与相关人员串供、安排对账务做虚假处理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违规发放并领取津补贴;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权为其实际控制的公司谋取经济利益,违规超标准领取绩效工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签订虚假合同等方式侵吞公款;在项目承揽、环评审批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成钢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成钢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成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吕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成钢利用担任山西省环境规划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款,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担任山西省环境规划院院长、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巡视员、二级巡视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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