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交通法规(交通道路行驶规则)

2013年新交通法规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如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年新交通法规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违法处理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1、闯红灯,罚款200元。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6、逆行,罚款200元。7、违停车,罚款200元。

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

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

记分周期计算

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从2012年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机动车“黄绿标”需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便于查验,禁止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凡未贴标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将罚款200元,但不做扣分处理。

新旧条例对常见交通违章行为处理变化

1.行人冲红灯

旧:可处警告或50元罚款

新: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2.行人翻越隔离护栏和在机动车道行走或兜售物品

旧: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新:处100元罚款

3.在人行横道、黄方格停车旧: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新:处300元罚款4.违规变道旧:处200元罚款新:处300元罚款,一年内超三次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5.违规使用灯光旧:夜间不按规用灯的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新:不正确使用远光灯的,处300元罚款

6.逆向、倒退行驶

旧:处400元罚款

新:处500元罚款,一年内超五次的,从第五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重、中型载货汽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罚款

7.通过人行道违章

旧:不避行人抢先通行的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新:未减速行驶的,处200元罚款,遇行人正通过未停车避让的,处500元罚款

8.超速旧:处400元罚款

新:超规定时速50%以上未超过100%的,处2000元罚款,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超规定时速100%以上的,处3000元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驾驶重、中型载货汽车有前款的,加倍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

9.冲红灯

旧:特区内罚500元;特区外罚200元

新:处500元罚款。一年内超三次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1000元罚款;五次以上的,除罚款外,从第五次起每次并处暂扣驾驶证三个月

10.故意遮盖、涂污车辆号牌旧:处200元罚款并扣6分

新:扣留该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6000元罚款,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记6分。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在前、后挡风玻璃粘贴临时通行牌证,按照前款规定处罚。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行为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起每次处1万元罚款

11.酒后驾驶

旧:酒驾罚500元,扣证3个月;醉驾罚2000元,扣证6个月,并记12分

新:酒后驾车的处1000元罚款,并暂扣驾驶证三个月;醉酒驾车的,处3000元罚款,并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和十五日以下拘留。一年内两次醉酒后驾驶的,除罚款和拘留外,吊销驾驶证

12.套牌、变造证件

旧:罚1500元,暂扣车辆,并处15日以内行政拘留

新:依法扣留机动车,处5万元罚款,记12分

13.适用范围

旧:特区内

新:全市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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