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革命-18世纪后半叶的美国战役总称

美国革命是指在18世纪后半叶导致了北美洲十三个州的英属殖民地脱离大英帝国并且创建了美利坚合众国的一连串事件与思潮。美国独立战争(1775年-1783年)是革命的其中一部分。

然而革命在莱克星顿(Lexington)与康考德(Concord)打响的第一发子弹之前就已经开始了,并且在英国于约克镇投降之后还持续下去。关于美国革命的内涵与范围,有不同的解读方式。普遍而言大家同意革命大约起源于法国印第安人战争(1754年—1763年),然后结束于1789年乔治·华盛顿当选为美国第一任总统。

发生背景

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写道:“战争开始之前革命就已经带来了影响,并且已经存在于人们的心中。”

内涵与范围

有不同的解读方式。普遍而言大家同意革命大约起源于法印战争(The French and Indian War 1754~1763)的时候,然后结束于1789年乔治·华盛顿当选为美国第一任总统。

红色区域是革命之前的十三个殖民地,粉红色区域为法英战争之后大英帝国控制的地区,橘色区域为西班牙控制的地区。

1760年代初期,大英帝国在北美洲掌控有大片土地。除了原本的十三个殖民地以外,七年战争的胜利也让英国获得了新法兰西(加拿大)、西属佛罗里达、以及密西西比河以东美国原住民的土地。而和法国先前的印地安盟友之间的战争(朋提阿克暴动),即使没有征服,至少也平息了其西部的边界。绝大部分的白种殖民者都将他们自己视为英王统治下的臣民,和居住在大不列颠岛上的人拥有同样的权利与义务。

政治思想

启蒙运动提升了哲学思想的地位,并且开始用根据观察和独立理性思考而来的观点,来取代那些传统权威的观点。科学革命带来的成就开始对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与观念产生重大的影响。出版品和传播速度的增加,让思想相近的人可以在各种议题上面展开全新的交流与讨论。洛克这些早期思想家的作品成为了像孟德斯鸠这些人的分析研究对象。一些美国开创者的自然神论以及他们认为合适的政府体系,都是来自于启蒙运动中政教分离与关于自由的观点。

宗教潮流

美国的“大觉醒”是先前在欧洲发生的宗教复兴的延伸。这股新的宗教潮流认为个人意识和经验,才是宗教经验中最有价值的地方,而不是教会所传布的资讯。这使得浸信会教派的观点开始在殖民地中蔓延开来。这也是第一个对英国殖民地造成全面性影响的事件。

事件经过

走向反抗

在英法战争(1754年至1763年)与朋提阿克暴动之后,新即位的英国国王乔治三世决定全面检讨北美洲这块地方。为了让大英帝国更加稳固以及带来更多利益,英国颁布了新的经济与土地分配政策。殖民地人对这些政策的不满在接下来的十年中与日俱增,对美国革命的发生有很重大的影响。

经济争议

1760年-1770年

英国的国家财政在战争期间升高到警戒的程度,因此在1760年开始了一系列的经济政策,用来向殖民地取得更多的财源。这些政策被认为是正当的,因为殖民地上的人享受了战争胜利而所带来的成果。

理论上,英国其实已经透过了《航海法案》(Navigation Acts)在管理殖民地的经济了,不过长久以来普遍的逃税行为是被宽容的。藉由“协助命令”(Writ of Assistance,一种开放式的搜索许可证)的使用,公权力才被严格落实。1761年一位麻萨诸塞州的律师詹姆士·奥提斯(James Otis)抗议“协助命令”侵犯了宪法所赋予殖民地居民的权利。他输掉了这个案子,然而约翰·亚当斯之后写道:“美国独立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生的。”

1764年英国首相乔治·葛兰维尔(George Grenville)所颁布的《食糖法》(Sugar Act)和《货币法案》(Currency Act)让殖民地陷入了经济困难。为此而来抗议行动包括了英国商品的联合抵制,而殖民地居民也认为只有他们自己的殖民地议会,而非英国国会可以向他们课税,于是出现了一句流行的口号:“没有代表权不能征税”(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殖民地于是组成了一些联络委员会来发起抗争。在最初的几年,各个殖民地的抗争比较是各地方的活动,而非整个殖民地的集体行动。不过葛兰维尔的政策逐渐将他们集结起来。

美国革命初期的一个里程碑,是葛兰维尔为了提供北美驻军的经济来源,在1765年通过的《印花税法》(Stamp Act)。《印花税法》要求所有殖民地的印刷品如法律文件、许可证、商业契约、报章、小册子和纸牌等都要贴一分或五十元不等的印花税。

为此殖民地的抗议行动蔓延开来。每个殖民地中都成立了被称为“自由之子”(The Sons of Liberty)的秘密结社,他们使用宣传、恐吓和群众暴力来阻止《印花税法》的实施。这场骚动在“印花税法会议”中达到高潮,而该会议在1765年10月向英国国会递送了一份正式抗议。英国国会撤销了《印花税法案》来作为回应,然而也意有所指地在1766年的《宣示法案》(Declaratory Act)中声明国会对殖民地拥有合法威权力,“无论是在何种事务上”。

不久,1767年英国国会就通过了《唐森德法案》(Townsend Acts),对一些进口到殖民地的日常用品征税,包括玻璃、颜料、铅、纸和茶。殖民地领导人对这些英国进口商品发起联合抵制,因而发生诸如波士顿茶叶事件等对来自英国的进口货进行拒绝入口、损坏等行为。一艘属于殖民地商人约翰·汉考克(John Hancock)的船只自由号由于涉嫌走私,在1768年6月10日被波士顿的海关局查扣。忿怒的抗议行动让波士顿海关局向伦敦报告说波士顿已经处于暴动状态。

英国军队在1768年10月开始登陆波士顿。紧张情势不断升高,最后在1770年3月5日爆发了波士顿屠杀(Boston Massacre),英国士兵对着愤怒的暴民开枪,打死了五个人。像山谬·亚当斯(Samuel Adams)这些革命鼓舞者便利用这个事件来激起群众反抗,不过在那些士兵接受审判后,紧张情势就缓和下来了。

《唐森德法案》在1770年被撤销,理论上殖民地进一步的血腥冲突是有可能避免的。然而,英国政府把《唐森德法案》中对茶叶的征税保留了下来,作为某种象征性的政治宣示,表示英国还是有权利对其殖民地征税。对革命者来说,只有他们的殖民地代表可以对他们征税,在这个原则之下就算是一个税也足以让他们起而反抗了。

独立战争

1775年—1783年

在“七年战争”(1756年-1763年中,为争夺对北美殖民地的控制,英国与法国进行了长期的战争。英国虽然打败了法国,控制了北美大部分地区,但因长期的战争而导致财政困难。于是,英国政府不断地向北美各殖民增加税收,并实行高压政策,对殖民地进行蛮横的压榨和残酷的剥削,英国希望北美永远做它的原料产地和商品市场,竭力压制殖民地经济发展,并从殖民地搜刮更多的财富。殖民地人民不满英国的盘剥和束缚,双方矛盾日益尖锐,最终导致战争爆发。

这场战争主要是始于为了对抗英国的经济政策,但后来却因为法国、西班牙及荷兰加入战争对抗英国,而使战争的范围远远超过了英属北美之外。同时,许多印地安人为双方打仗。

1775年4月19日,波士顿人民在莱克星顿上空打响了独立战争的第一枪,莱克星顿的枪声拉开了美国独立战争的序幕。

1776年7月4日,发表《独立宣言》,宣告脱离英国独立,成立美利坚合众国。

1777年9月19日,萨拉托加大捷是世界史上著名的战役,是北美英属殖民地十三州独立战争的转折点,在战斗中英军死600人,美方死300人。美国历史上称这次遭遇战为弗里曼农庄大捷。

1781年10月,英国殖民军主力在约克镇被击溃,被迫媾和。

1783年9月英美签订《巴黎和约》,英国正式承认美国独立。

1784年1月14日,美国国会批准对英和约,美国独立战争正式结束。

独立战争结束了英国的殖民统治,实现了国家的独立,确立了比较民主的资产阶级民主体制,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对拉丁美洲和法国大革命起到了推动作用。

革命结果

制宪

1777年大陆会议制定的并于1781年批准施行的《邦联条例》规定,由当时13个独立州组成邦联制国家。邦联政府的权限很小,不能有效地行使国家职权。鉴此,邦联国会于1787年2月邀请各州代表到费城召开制宪会议,修改《邦联条例》。

1787年宪法规定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联邦权力高于各州权力,采用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原则,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体。这部宪法由序言和7条正文组成。第1条包括10节,规定美国国会的组成及其职权。第2条包括4节,规定总统的职权和产生办法。第3条包括3节,规定美国联邦法院的组成及其职权。第4条包括4节,主要内容是规定各州的权利。第5条主要是规定宪法修正案提出和通过的程序。第6条主要是规定联邦宪法和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为全国最高法律,各州法官均必须遵守。第7条规定宪法经9个州批准后生效。根据这部宪法,美国成为一个拥有统一的中央政权的联邦,以代替过去松散的邦联。虽然各州仍保有相当广泛的自主权,但新宪法使联邦政府的权力大为加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有利于巩固北美独立战争的成果,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

经过长时间的秘密讨论,直至1787年9月17日才通过新的宪法草案,交由各州批准。全国围绕新宪法的批准问题展开广泛的激烈讨论。1789年3月4日召开的美国第1届联邦国会宣布《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正式生效。

华盛顿就任

华盛顿在1789年成为美国第一任总统(其同时也成为全世界第一位以“总统”为称号的国家元首),在接连两次选举中都获得了全体选举团无异议支持,一直担任总统直到1797年。

美国革命就此结束。

事件解读

关于美国革命的内涵与范围,有不同的解读方式。普遍而言大家同意革命大约起源于法印战争(1754年—1763年)的时候,然后结束于1789年乔治·华盛顿当选为美国第一任总统。关于美国革命的两个极端的观点之一是,美国革命事实上根本不能算是革命,因为它并没有大幅地转变整个殖民社会,而只是将一个遥远的政府替换成一个当地政府而已。这个观点的相反观点则是,美国革命是一场独特且激进的历史事件,其带来的改变对于世界历史拥有深远的冲击。现在大部分观点则是位于这两个极端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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