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居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建设行为

新民居建设即农村新民居建设,是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增进农民福祉的一件惠民大事,对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定义

只有从实际出发,坚持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才能稳步推进新民居建设进程,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科学、协调、全面发展。

注意事项

一是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村情民意。在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过程中,要结合本村实际,充分考虑新民居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陈家台村利用农村闲散土地,采取先建后迁的办法,将分散的住宅改为社区住宅,复耕土地,为下一步实现农业规模化发展、提升产业发展空间和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而雄县胡家台村考虑到村内人口较多,自发新建的住宅较多,在新民居建设中则采取了滚动发展模式,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成方连片,分期建设。各村在建设前要坚持以人为本,多问问群众乐意不乐意;建设中要体现统筹兼顾,既要抓好工程建设,还要注重保护和继承特色;建成后要绷紧科学发展这根弦,多考虑长远谋划。

二是要政府引导,确保建设的有序推进。着重以下方面:强化监督。由建设部门在施工队伍的选择、民居工程的建设上严格把关监督;强化规划。优先抓好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农村新民居建设土地利用规划和新民居建筑设计;强化土地控制。对乱占乱建的坚决予以拆除,确保在土地的控制下搞好建设,避免造成新的土地浪费;强化专家的技术指导,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强化则政导向。市、县在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补的同时,整合农村饮水、农村道路、村庄绿化、农村沼气等项目资金,集中投放,切实解决好新民居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问题;强化示范。开展新民居建设试点工作,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三是要稳步推进,适合经济的承受能力。实施新民居建设的主战场在农村,前提是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雄厚、发展势头好的村,可以考虑整体新建;经济基础暂时不具备的,要开展示范户、样板房建设,不能一哄而上、自日建设,给村集体和农民群众造成新的负担。胡锦涛总书记曾多次指出发展要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全市要继续加快发展农村经济,繁荣农村市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做到发展的热情不减弱,建设新农村的路线不动摇,谋求和谐的决心不改变,艰苦奋斗、锐意进取,真正做到发展成果由农民共享。

意义

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尤其是近三十年的发展,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已有显著的提高,这体现在虽然不一定能吃的好,但准能吃的饱,虽然不能穿的时尚,但准能穿的暖,农民的温饱问题已确确实实得到解决。当前,农民生活中最大的负担来自建房。根据笔者的调查,农村中建房的费用一般在十万元左右,这一般要耗费一个家庭十几年的积蓄。关于建房,农民中流传的说法是,可以不吃好的,可以不穿新的,但房子不能不盖好的。这就是北方农民的特点之一。因为在农村,没有好的房子就意味着孩子的婚姻难以成就,而种族的繁衍也将因之而延误,即使现在盖好的房子,随着时间的流逝会因出现新的建筑样式而过时,又被拆掉重建,造成浪费。马克思认为,人首先要吃穿住行,然后才能从事文学、艺术、宗教等领域的活动。当农民住房需要得不到满足并存在惶恐时,无论如何也不能激发他们对新农村文化、政治建设的热情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舒适、宜居、节能、环保的新民居建设已经不仅仅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也直接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深度和广度。

主观客观

一方面,广大农民不仅在生活中存在用水困难、垃圾无法倾倒、邻里因采光和走水闹纠纷等问题,尤其重要的是上文提到的对自建房屋的前途的惶恐。从这个意义上说,广大农民希望有一个或几个可供选择的、可长久使用的、舒适、宜居、节能、环保的新民居样式,希望有一个统一的供水、上下水、垃圾处理系统,以及道路硬化整洁、可以休闲娱乐的场所。

另一方面,经过几十年的城市规划发展,规划部门不仅已积累了丰富的规划经验,还有外省市甚至国外的乡村规划经验的借鉴,尤其是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的提出,使新民居建设有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各地纷纷出台各种惠农政策,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也为新民居建设的推进准备了条件。

方法途径

原则方法:

在新民居建设中,必须从基础测绘和现状调查的实际着手,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做好超前规划并强化规划约束,搞好新民居设计,加强示范引导,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根据各个村的自然条件、经济状况等实际,全面整合村庄用地、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布局,划定道路“红线”、绿地“绿线”、河道“蓝线”历史文化保护“紫线”,确定保护和控制的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建设沿街“绿化带”,进一步完善给水、排水系统等,形成具体规划,并通过村民委员会决议等形式予以固定,保证强有力的规划约束从而避免乱拆乱建,粗放式的大拆大建,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二是要搞好新民居的规划设计。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尊重科学的态度,借鉴《燕赵新民居》设计方案,对新民居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一方面,要搞好功能设计,讲究实用价值,既要考虑农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又要考虑农村生产的需要。另一方面,要搞好美学设计,讲究景观效果,突出地方特色和文化特色,使新民居不仅成为美观实用的居住场所,而且成为承载人文精神和民俗文化的重要载体。同时,还要加强节能防震新民居规划设计,在新民居建设中要不断加大对新材料、新技术、新能源、新结构的使用力度,确保农民住房安全、环保、节约。

三是要加强对新民居建设的示范引导。要通过典型示范、政策扶持、宅基地管理等措施,鼓励引导农民按照新民居要求新建或翻建住房。要优先建设一批体现燕赵新民居特色的样板房、样板村,通过典型示范作用,使农民群众亲身感受到新民居的优越性,激发他们建设新民居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政府的关怀与农民的自觉自愿结合起来。利用新民居建设推广增加农户财富积累,从而促进产业提升,改变农民生活方式,改善村镇面貌,进一步调动群众建设新农村、争当新农民、发展新民居的意识,逐步实现农民富起来、农村靓起来、农家乐起来。

四是要在政府推动上加大力度。要在尊重农民的意愿的基础上,以人为本,注重政府的推动作用。体现在一下三个方面:一是要在资金扶持上加大力度。由于新民居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能源,每户主体造价比自建房要增加几万元成本,同时受物价上涨影响,建筑材料和工时费大幅提高这两方面因素叠加推高了样板房建设成本,造成示范村示范户经济压力较大。政府部门要尽快研究支持新民居建设的资金扶持措施,配合新民居建设,真正体现倾斜和支持,以保护示范村示范户新民居建设热情。二是要在用地支持上加大力度。一方面,各级样板村按要求建设新民居,大大节约了土地;另一方面,非示范村在建民居,还没有纳入新民居建设的视野,不同程度地浪费土地。各级国土部门要充分利用土地这个“闸门”,严把土地使用审批关,把广大农民的建房需求引导到新民居建设上来。三是要在技术服务上加大力度。由于新民居建设对传统民居而言是一场革命,农民群众迫切需要技术指导。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村庄规划和新民居建设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对示范村规划设计、住宅建设、社会事业发展、新材料新技术应用等提出具体要求。要切实做好示范村村庄规划编制和修改完善工作。村庄规划要按照地貌类型和自然条件灵活布局,形成较为自然的村庄形态,避免“千村一面”。

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从各地实际出发制定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的指导性目录,加强农村住宅的科学合理规划设计,有利于加快农村全而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总之,有广大农民群众的热情参与,有政府部门的强力推动,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以新民居建设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将推动社会经济迅猛发展。

河北魏县新民居的做法

大力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是农村改革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河北省魏县作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省第一人口大县,在推进新民居建设中,大胆创新,积极探索,运用“细算五笔账、推行六种模式、坚持三个原则、用好六个渠道、培育一项产业”工作法,有效破解了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切实加快了新民居建设进度,走出了一条符合农民意愿、体现地方特色的科学创建新路子。

一、细算五笔账,解决“建与不建”的难题。

提高农民群众对新民居建设思想认识、激发起农民群众的主体意识是建好新民居的前提。

一是重复建设浪费账。

由于房屋结构老套落后,建设质量不高,造成农村房屋“寿命”短,平均15年左右就要翻新,频繁拆建造成很大浪费。新民居设计新颖,且采用新型节能材料,至少几十年不用再翻新,一次投资,几代受益,可摆脱一生忙于拆屋建房的怪圈。

二是腾出土地增收账。

新民居建设由于规划控制、标准统一,能节省出一定数量的土地。节省出的土地用于发展种植、养殖和加工业等,可促进增收致富。

三是统一购置节省账。

新民居建设实行物料统一招标、集体采购,可把价格压到最低,且直接运到每家每户,能大大降低成本。

四是建筑质量保障账。

新民居坚持高标准建设,新型节能材料抗震性强,质量有保障。

五是幸福指数提高账。

新民居建设以“舒适宜居、方便现代”为原则,户户临街,家家朝阳,美观、宜居,并且高标准规划建设超市、学校、幼儿园、文化广场、村民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农民能像城里人一样生活。

二、推行六种模式,解决“建要怎么建”的难题。

科学制定建设规划,是新民居建设顺利推进的重要基础。

一是滚动发展模式。

即针对全县大部分村一次性投入能力不足的实际,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配套、统一样式、统一标准、统一招标、统一建设的要求,先建造一至两条新街道,凡新建房户,实行联户建设,第一条新大街建满后,再建设第二条街,滚动发展建设新民居。

二是旧村改造模式。

即对基础较好的村,按照统一规格和要求,对农民住宅进行改造,提高建设档次,规划完善配套设施,将旧村改造成新村。

三是城郊对接融合模式。

即对城中村和近郊村,结合县城建设规划进行拆迁改造,建设以多层居民楼为主体的新型社区,达到与县城规划匹配统一。

四是搬迁重建模式。

即对改建难度大、村“两委”班子和群众积极性高、位于堤道内或受污染严重不适宜居住、重大项目占地拆迁的村庄,实施整村搬迁。

五是村庄合并扩建模式。

即以基础较好的中心村为基础,大村扩容、周边小村撤并,共同组建新社区。

六是村企共建模式。

即依托企业在当地的地缘优势,由有实力的企业家投资兴建,实现村庄整体新建、企业拓展空间的合作共赢。

三、坚持三个原则,巧解“地从哪里来”的难题。

推进新民居建设,“用地难”是摆在各地面前的一道难题。

一是整理利用。

充分利用村庄原有建设用地、空闲地和废弃地,在原址进行滚动开发改造,边拆边建,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二是严控规划。

对新民居建设村规划面积严格控制,农村居民人均占地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推行一户一宅,多占收回。

三是灵活置换。

村内没有空闲地、废弃地、未利用地的,实行新旧宅基土地置换,按规划先行占用农用地进行建设,老宅基归村集体所有,暂时归原住户使用,原住户与村集体签定使用合同,保证对老宅基进行复垦或绿化,实现占补平衡。

四、运用六个渠道

加强水、电、路、学校等公益事业建设,完善村庄功能,是新民居建设的重要一环。

一是村民自筹一点。

在群众筹资筹劳的基础上,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通过村民每人集资20元,上级按1:2比例补贴,用于新民居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政府出一点。

2009年,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县政府设立新民居建设奖补资金300万元,对新民居建设村以“先建先得益”为原则实行奖补。

三是上级贴一点。

积极向省、市争取财政奖补资金,在不违背政策的情况下,打捆沼气、饮水安全、乡村道路等各类农村专项资金,向新民居建设示范村倾斜,解决村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配套资金不足的问题。

四是部门帮一点。

在市直部门对口帮扶的基础上,县政府组织财政、民政等有实力的30个县直部门对口帮扶30个示范村,制定具体帮扶目标,一包到底。

五是银行贷一点。

灵活担保方式,鼓励银行向新民居建设提供信贷支持。

六是社会捐一点。

鼓励村内富裕户和在外工作经商人员捐款捐物,支持公益事业建设。

五、培育一项产业

新民居建设主要以农民自身投入为主,解决农民致富就业问题十分关键。

一是升级传统产业。

王营村把传统的果品种植业作为立村产业重点培育,为新民居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

二是发展特色产业。

蔡小庄村在新民居建设开始后,通过县农牧局技术人员的驻点帮扶,积极发展以大棚蔬菜种植为主的生态农业,发展大棚蔬菜种植600多亩,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为农民建设新民居提供了资金支持。

三是培育新兴产业。

皇小庄村通过“城中村”改造,置换出工业用地指标,大力发展新型建材工业,先后建起防水涂料厂、垃圾制砖厂等新兴工业项目,同时,大力发展餐饮、宾馆、物流等服务业,创造就业岚位700多个,人均月收入达到2200元,促进了农民转为市民,新民居融入了新城市。

河北省涿州市新民居做法

近年来,在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大背景下,涿州市就如何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与创新。将“统筹建市、产业立市、借京强市、文化靓市”作为十二五规划的发展战略,以新民居建设为突破口,制定了“一个中心”、“五个组团”、“四十九个中心社区”的市域镇村体系规划,出台了《农村新民居建设(整体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农村新民居建设拆迁补偿安置的暂行办法》、《涿州市新民居建设中农民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惠民文件,大力推进新民居建设。

涿州市豆庄乡西何各庄村,积极响应涿州市委市政府的号召,严格按照“统筹建市、产业立市、借京强市、文化靓市”的指导思想,依托当地丰富的旅游资源,切实做到新民居工程与文化旅游产业的有机结合,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盘活闲置资源增加村民收入。当地村委先后自筹资金2000余万元,修复修建了宝胤寺、宝丰公园、长城公园、长城剧院等,既为村民茶余饭后增加了休憩之地,又丰富了村民的娱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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