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铭暄-中国当代法学家、法学教育家

高铭暄,1928年5月24日出生于浙江省玉环县鲜迭村,中国当代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名誉副主席暨中国分会名誉主席。

高铭暄的父亲高鸣鹤曾担任上海特区地方法院书记官,他因此对司法工作耳濡目染。1947年,高铭暄在高中毕业后,先就读于浙江大学法律系,后辗转至北京大学法律系。1951年,高铭暄毕业于北京大学(本科);同年8月,高铭暄升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研究生班,师从苏联法学家贝斯特洛娃、达马亨、尼古拉耶夫和柯尔金。1953年,高铭暄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并在该校法律系任教。1954年10月,高铭暄参加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律室组建的刑法典起草班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设计第一部刑法典。1981年,高铭暄出版个人专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1982年5月,高铭暄与马克昌合作主编的中国刑法学第一部统编教材《刑法学》出版。1983年5月,高铭暄晋升为教授。1984年3月,高铭暄成为中国刑法学专业第一位博士生导师。1999年9月,高铭暄当选为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2005年8月,高铭暄应聘兼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特聘教授。2012年,高铭暄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诞生和发展完善》。2016年11月,高铭暄获日本早稻田大学名誉博士学位。2019年9月17日,高铭暄被授予“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同年9月25日,高铭暄被授予“最美奋斗者”称号。

高铭暄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主任、法学院院务委员会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三、四届学科评议组成员、法学组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主席等职。高铭暄曾获“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国家图书奖”“吴玉章优秀科研奖”“切萨雷·贝卡里亚”奖等荣誉称号。

人物经历

1928年(民国十七年)5月24日出 生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鲜迭村,父亲在上海在特区法院担任书记官,年幼的高铭暄留在家乡跟着祖母生活。小学毕业后,高铭暄以优异的成绩进入温州瓯海中学(后改名为温州四中)读书。

1944年春季,高铭暄考入温州中学高中部。

1947年高中毕业后,由于父亲从事的是司法工作,因此在选择专业时,高铭暄的第一想法就是报考法律专业。由于优异成绩同时被浙江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三所大学同时录取,考虑到父亲在杭州地方法院当推事,自己在杭州读书,能和父亲住在一起,最终选择了浙江大学法学院就读。

大学期间,浙江大学校长竺可桢从武汉大学请来了法律系主任李浩培教授,担任新组建的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李浩培先生讲授的刑法学引起高铭暄极大的学习兴趣,并感觉到刑法里面有学问很深,很大,下了决心好好学习。

1949年5月3日,杭州解放,高铭暄利用暑假参加了中共杭州市委组织的青年干部学校的学习,讲课的都是中共著名政治活动家,如谭启龙、张劲夫等。1949年9月由于浙江大学法学院被迫停办,法学院的学生只能转系或者参加地方工作。面临选择高铭暄决定继续学习法律,为了支持高铭暄,李浩培就把他举荐给了自己在东吴大学上学时的同学——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费青教授,费青教授是著名的国际法专家,是社会学家费孝通的哥哥,费青教授同意接收高铭暄。1949年9月16日,高铭暄告别父母北上,转学到北京大学法律系继续读书。

1951年7月,高铭暄从北京大学毕业时,正值新成立的中国人民大学要招收10名研究生。北京大学法律系领导在征求高铭暄的分配志愿时,他选择继续做一个刑法学研究生。师从前苏联著名刑法学家贝斯特洛娃教授、达玛亨教授、尼古拉耶夫教授和柯尔金教授,成为较早地系统学习和研究苏联刑法理论的中国青年学者。

1953年8月高铭暄研究生毕业后,留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教研室任教。

1954年到1979年期间,高铭暄先生参与了中国第一部刑法典的起草工作。

1956年5月,高铭暄被评为讲师。1980年5月被评为副教授,1983年5月,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晋升为教授。

1984年1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中国刑法学专业第一位博士研究生导师,从此结束了新中国不能自己培养刑法学博士的历史,同年,高铭暄获得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

1983年-1986年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主任,1990年-2003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务委员会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85-2003年期间还担任第二、三、四届学科评议组成员暨法学组召集人、担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1999年-2009年担任国际刑法学会副主席兼中国分会主席。

2001年,高铭暄被评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

2001年,为了提携后学,高铭暄不再担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

2003年,高铭暄也不再担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暨法学组召集人。

2005年被授予中国人民大学首批荣誉教授称号,2009年被授予中国人民大学首批荣誉一级教授称号。

高铭暄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特聘顾问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荣誉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名誉主席。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聘任新一届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的决定》聘任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聘期为五年。

2021年9月9日,在教师节的前夕,“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高铭暄先生做客《我的艺术清单》。

主要成就

教育贡献

1984年1月,高铭暄成为中国刑法学专业第一 位博导,从此结束了新中国不能自己培养刑法学博士的历史,并招收了第一批博士有赵秉志(北京师范大学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陈兴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之后相继培养了周振想(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2004年3月因病去世)、姜伟(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王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智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黄京平(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邱兴隆(厦门大学教授,兼任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军(中纪委副书记)等博士,截至2015年,共培养了57位博士。

法学成就

参与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刑法

高铭暄是惟一自始至终参与第一部刑法典制定的学者,此后,刑法典的修订,部分刑事立法解释、刑事司法解释的出台,都包涵着他的睿智和心血以及追求法治的梦想。1954年高铭暄在刑法起草班子开始工作,历时25年,共拟出38稿,于1979年刑法正式被颁布通过。刑法典的通过,使中国法制建设往前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结束了新中国没有刑法典的历史。

成立法学发展基金

2002年12月28日在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成立了“高铭暄刑法学发展基金”,这是中国首个以刑法学家命名的基金。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研中心发起创立了该基金,基金宗旨是传承和发扬以高铭暄教授等为代表的老一辈刑法学者的治学精神、奖掖和激励刑法学界的青年才俊,繁荣和发展中国刑法学教学科研,推进中国刑事法制建设的进程。

2009年8月17日,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主办的“京师高铭暄刑事法学发展基金”成立座谈会在云南省昆明市隆重举行,这标志着以北师大刑科院名誉院长高铭暄教授命名并得到北师大教育基金会规范管理的“京师高铭暄刑事法学发展基金”的正式成立。高铭暄发起成立“京师高铭暄刑事法学发展基金”希望以其绵薄之力促进中国刑事法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推动中国刑事法治建设的进程。

个人作品

截至2012年,高铭暄有专著6部,主编、参与著述100余部,论文300余篇。其中,1993年他主编的《新中国刑法科学史》,填补了新中国法学发展史研究的空白。1994年10月,主编的法学专著《刑法学原理》三卷本集纳了中国刑法总则理论领域的重要成果,以其高品位的学术水平和突出的实用价值荣获国家图书最高奖项——“第二届国家图书奖”。

著作

论文

(由于论文作品较多,不一一列出。)

获奖记录

高铭暄先后获得了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吴玉章优秀科研奖等荣誉,并被收人英国剑桥世界名人录和中国多种版本的著名学者、著名法学家名录。

2015年4月15日,高铭暄在卡塔尔多哈联合国大会上荣获国际社会防卫学会颁发的“切萨雷·贝卡里亚”大奖。“切萨雷·贝卡里亚”奖规格非常之高,素有“刑法学界的小诺贝尔奖”之称,国际社会防卫学会这次举行的颁奖大会,把崇高的“切萨雷·贝卡里亚”奖颁发给一位中国刑法学者,这是具有历史性突破意义的,因为中国刑法学者未有获得过这样有分量的国际性大奖。

2019年9月1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授予高铭暄“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9月25日,获得“最美奋斗者”个人称号。

人物评价

高铭暄教授始终活跃在中国法学教育战线,在刑法学体系结构、刑事立法、犯罪构成、刑事责任、死刑政策等方面的研究颇多建树,被法学界誉为“刑法学泰斗”、“新中国刑法学奠基人之一”。(人大新闻网评价)

高铭暄是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亲历、见证了中国刑法立法发展的轨迹。(京华网评价)

高铭暄是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一个个重要刑事法规的问世、修改与咨询与他有关,新中国的首位刑法学博士与首位国际刑法学博士的培养倾注有他的心血。(陕西法治网)

高先生辛勤耕耘,著述等身,讲坛三尺,桃李天下,为我国法学教育和研究的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进步作出卓越贡献!(京师高铭暄刑事法学发展基金会暨赵秉志院长评价)

高老师对学术问题,对立法问题的严肃、认真的精神,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王作富教授评价)

高铭暄教授的善于积累以及对待科学、知识的态度,堪称我们学习的榜样。从1954年到1981年,再从1981年到1931年后的2012年,这不是十年磨一剑,而是三十年磨一剑,这样的积累,这样踏实的学风、文风,真的是一代楷模,值得我们好好学习。(中纪委副书记张军评价)

高铭暄教授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科建设作出了奠基性的卓越贡献。(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评价)

高铭暄教授的教育思想不仅需要回顾和总结,更需要付诸教育实践,使之不断传承光大。(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评价)

高铭暄教授以世界高度看待一国问题的教育眼光,以历史观照现实,理论结合实践的教学方法,不仅丰富了法学院的教学内涵,更值得其它学科和学院参考借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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