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深圳龙岗五联村小区业主维权事件(11·5深圳龙岗五联村小区业主维权事件)

龙湖和中海地产的内部人士也表示,公司不会对维权业主进行补偿,也不会退房。

简介

2011年11月5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五联村,一个非龙岗中心城的区域,万科清林径,一个被调侃为“外面是非洲,里面是欧洲”的楼盘,上演了一场降价维权风波。

当日,万科清林径二区几十位业主聚集在清林径营销中心,拉起条幅,上书“价格欺诈,还我血汗钱”等字样,并在销售大厅高喊“退房”口号。

事件导火索是清林径近期推出的特价房。10月下旬,万科清林径推出了10套110平方米一口价单位,总价150万,这意味着单价由原来的14000元/平方米降到12000左右,降幅超过10%。维权业主称,万科销售过程中存在价格欺诈。11月5日、6日连续两天,林园和其他业主们来到清林径售楼处与万科讨说法。他们提出了换房退房、补现金差额、赠送固定车位或者减免物业管理费、提高家私家电或装修标准等诉求。

一名在6、7月份购入万科清林径的业主在小区论坛里说,要求退房并不仅仅是因为万科降价,而是购房合同还有诸多霸王条款:如因房屋质量问题或竣工面积误差不构成拒接收楼的理由、补充协议加注、如因本协议与合同正文冲突、以本协议为准等。

万科明确拒绝了业主们的要求。

强拒

11月7日,深圳万科针对清林径事件发布《情况说明》表示:“投诉客户所购买的清林径36、37、38号楼单位早已于8月份全部销售完毕,并已全部签署了买卖合同。此批单位与清林径项目目前在售的单位户型、面积段、位置均完全不同,价格上不具有可比性。因此清林径项目在不同阶段针对特定产品所推出的优惠举措,亦属于正常合理的市场营销行为”。

万科态度非常坚决。《情况说明》中称,“面对此部分客户不合理、不合法的诉求,我司愿意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进行对话沟通”,但“受到非法干扰、公司名誉权受到非常损害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万科坚决不退房、不补偿的态度,也与其他大型开发商如出一辙。绿地集团针对上海米兰公寓的业主维权事件表示,公司的态度很明确,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解决沟通问题,业主提出的退房和补偿没有办法做到。龙湖和中海地产的内部人士也表示,公司不会对维权业主进行补偿,也不会退房。但具体处理方式会照顾业主们的情绪。

观点

与2008年万科降价被指“叛徒”,业主“维权”得到舆论同情的境况不同,针对近期各地的降价退房、维权事件,接受采访的绝大多数业内人士认为,业主们缺乏契约精神,买房本身带有投资性质,房价有涨有跌,应该“愿赌服输”。网络调查也显示,维权业主们并没有得到舆论和大众的支持。

来自政府的声音也没有站在业主这一边。10月28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威表示,如果在购房合同执行中发生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对于业主们拟走法律途径退房,专业法律人士认为希望甚微。2005年、2008年房价下跌的时期,也曾出现多起因房价下跌业主诉讼案例,极少有业主的退房诉求能获得法院支持。“除非购房合同上买卖双方有约定,在房价下跌时可以退房或者退款补偿。否则,业主的这种诉求缺乏合同依据”周月萍律师说,这无疑背离了现代社会的法治和契约精神。

“楼市有风险,入市要谨慎”,在当前的大环境下,应该成为人所共知的公益广告。此外,在购买住房时,消费者不妨跟开发商签订补充条款,比如对房价下降的约束和退赔事宜等,这样就可以在房价下跌的时候,让开发商赔偿损失。

网友的评论:“房价下跌是人心所向,业主维权,老百姓终于站在开发商这边了。”“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把畸高上天的房价打回原形吧!”“国家要控制房价,等着买房的也想房价降下来,但开发商真的降了,以前买的又叫亏了,又要维权,这是什么道理?!这样房价能降下来才怪呢!要知道房价涨那么快也有这些业主的功劳!”网络近乎一边倒的言论,让我们看到了网民对房价下跌与业主维权的不同意见,房价下跌网民欢迎,业主维权则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存在商业欺诈或者质量问题,那么无良的开发商应该承担责任,给予业主经济赔偿;如果是纯粹的商业行为,业主只能自己买单。因此,维权业主得不到支持也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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