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第三产业成长-2007年成立的股票型基金

博时第三产业成长基金名称为博时第三产业成长基金,代码050008。

简介

基金名称博时第三产业成长基金代码050008

投资类型成长型投资风格股票型

首次募集规模1500000000.00最新基金规模11081154205.22

成立日期2007-04-12基金经理邹志新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投资目标  基于我国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壮大及其战略地位,本基金以高速增长的第三产业集群企业为主要投资对象,通过深入研究并积极投资,力争为基金持有人获得超越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原则及比例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4、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为基金资产净值5%以上;

5、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7、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8、本基金的建仓期为6个月;

9、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性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可分配收益的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参考资料

http://funds.money.hexun.com/fundsdata/open/summarize/data1.aspx?code=05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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