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区域合作联盟-1985年建立的互助合作组织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South Asian Association For Regional Cooperation,SAARC),简称南盟,成立于1985年12月7日,是南亚国家共同建立的互助合作组织。

截至2019年1月,南盟共有8个成员国:孟加拉国、不丹、印度、马尔代夫、尼泊尔、巴基斯坦、斯里兰卡、阿富汗。第一次首脑会议于1985年12月7日至8日在孟加拉国首都达卡举行,会议通过《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宪章》,并发表了《达卡宣言》。

机构设置

(1)峰会:南盟的最高权力属于各国元首和政府首脑参加的峰会。峰会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必要可随时召开,轮流在各成员国举行。东道国元首或政府首脑担任会议主席。2014年,第18届南盟峰会同意每两年举办一次峰会;

根据南盟宪章,如果成员国中任何一国拒绝参加,会议将不能举行。

(2)部长理事会:由成员国外长组成,负责制定政策,审查区域合作进展情况,决定新的合作领域,并决定秘书长人选。每年召开两次会议;

(3)常务委员会:由成员国外秘组成,负责全面监察和协调各项计划,核准项目和方案及其筹资方式;

(4)技术委员会:根据“南盟一揽子行动纲要”,成立了农业与农村发展、卫生与人口活动、妇青幼、环境与林业、科技与气候、人力资源开发、运输七个技术委员会。设立了信息与通讯技术、生物技术、知识产权、旅游、能源五个工作组;

(5)秘书处:南盟秘书处为常设办事机构,在尼泊尔加德满都,负责南盟会务、成员国间及南盟与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和监督南盟各项活动的实施。

组织领导

现任秘书长为巴基斯坦人西亚尔(Amjad Hussain Sial),2017年3月就任。

成立过程

1980年5月,孟加拉国时任总统齐亚·拉赫曼首先提出开展南亚区域合作的倡议。1981年4月,孟加拉国、不丹、印度、马尔代夫、尼泊尔、巴基斯坦和斯里兰卡7国外交秘书在斯里兰卡首都科伦坡举行首次会晤,具体磋商成立南盟的有关事宜。

1983年8月,7国外交部长在印度首都新德里举行首次会晤,并通过了《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声明》。1985年12月,7国领导人在孟加拉国首都达卡举行第一届首脑会议。会议发表了《达卡宣言》,制定了《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宪章》,并宣布南亚区域合作联盟正式成立。

基本原则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宪章》特别规定了指导南盟工作的几项基本原则:

1、各级的决议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作出;

2、不审议双边和有争议的问题;

3、联盟框架内的合作应基于尊重主权平等、领土完整、政治独立、不干涉别国内政和互利的原则;

4、此类合作不应取代双边和多边合作,而是对它们的补充;

5、此合作不应与双边和多边义务相抵触。

组织成员

南盟包括不丹、孟加拉国、印度、马尔代夫、斯里兰卡、尼泊尔、巴基斯坦和阿富汗(2005年11月召开的第13届南盟首脑会议同意吸收其为新成员)八国,成员国总人口达15亿,其中有大约5亿贫困人口,各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总和达6000亿美元。

2005年11月召开的第13届南盟首脑会议宣布,2006年至2015年为“南盟减轻贫困10年”,会议通过了内容丰富的《达卡宣言》,同时决定接纳中国和日本为南盟观察员。2006年8月,第27届南亚区域合作联盟部长理事会会议举行,与会的南盟7国外长在开幕式之前举行的非正式会议上原则上同意给予美国、韩国和欧盟观察员资格。2007年4月,接纳伊朗为观察员。

宗旨

根据《南盟宪章》,南盟的宗旨是:促进南亚各国人民的福祉并改善其生活质量;加快区域内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为每个人提供过上体面生活和实现全部潜能的机会;促进和加强南亚国家集体自力更生;促进相互信任和理解及对彼此问题的了解;促进在经济、社会、文化、技术和科学领域的积极合作和相互支持;加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在国际论坛上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加强彼此合作;与具有类似目标和宗旨的国际及地区组织进行合作。

主要机构

有成员国首脑会议、由各国外长组成的部长理事会、由各国外交秘书组成的常务委员会等。南盟的常设秘书处设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南盟首脑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但根据南盟宪章,如果成员国中任何一国拒绝参加,会议将不能举行。

主要任务

加速经济发展,提高和改善本地区人民的生活福利,促进集体自力更生,推动成员国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和科技方面的协作,并加强同其他发展中国家以及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的相互合作。联盟的组织机构有:首脑会议,每年召开一次;部长理事会,由外交部长组成;常务理事会,由外交秘书组成。联盟成立以后,主要致力于农业、乡村发展、电讯、气象、科技与体育、邮政、交通、卫生与人口、文化与艺术等9个领域的合作。联盟的建立,对于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合作情况

南盟经过十四年的曲折和徘徊,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迄今为止,南盟取得的最大合作成果是“南亚特惠贸易安排(SAPTA)协定”的签署和实施(该协定于1995年12月8日起正式实施)。

协定签署后,南盟现已完成了两轮贸易谈判。截至1997年,各成员国已共同降低了2239种商品的关税,减让幅度一般为10%至60%。虽然上述减让商品多为贸易量较小的商品,大宗商品尚未被列入减让清单,但此举仍促进了区域内贸易额的上升。

此外,南盟各国还在根除贫困、农业、旅游、交通通讯、教育卫生、环境气象、文化体育、反毒反恐怖、妇女儿童等领域开展了广泛的合作,并就粮食安全、反毒品和反恐怖问题签署了合作文件。1997年,南盟第九次首脑会议将建立南亚自由贸易区(SAFTA)的最后期限定为2001年。

南盟机制鼓励成员国进行次区域合作。1997年4月,印度、孟加拉、尼泊尔和不丹四国宣布成立次区域合作组织,定名为“南亚增长四角”(TheSouthAsianGrowthQuadrangle)。该组织旨在加强四国在经济领域中如: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运输、通讯、能源等一些特定项目上的合作,推动本地区经济全面发展。

与华关系

2005年11月,第13届南盟峰会原则同意中国成为观察员。2006年8月,南盟第27届部长理事会审议通过南盟观察员指导原则,正式接纳中国为观察员,并邀请中国以观察员身份出席第14届南盟峰会。2007年、2008年、2010年和2011年,外交部长李肇星、副部长武大伟、王光亚、张志军分别率团出席第14至17届南盟峰会。2012年6月,中国任命驻尼泊尔大使兼任中国常驻南盟代表。中国现任常驻南盟代表为驻尼泊尔大使侯艳琪。2014年11月,外交部刘振民副部长率团出席第18届南盟峰会。

中国在人力资源培训、扶贫救灾、经贸、人文交流等领域与南盟开展了多项合作,举行了南亚国家政党干部研修班、南亚外交官了解现代中国研修班、南亚职业教育官员研修班等活动。2012年6月,第七届中国—南亚商务论坛、第五届南亚国家商品展暨第20届昆交会在昆明举行。2013年6月,由南亚国家商品展更名的首届中国—南亚博览会在昆明举行。南盟秘书长萨利姆出席并访华。2014年6月,南盟秘书长塔帕出席第二届中国—南亚博览会。2016年6月,第四届中国—南亚博览会在昆明举行。2018年6月,第五届中国—南亚博览会和首届中国—南亚合作论坛在云南举行,胡春华副总理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阿富汗政府第二副首席执行官默哈齐克、越南副总理武德担、老挝副总理宋赛·西潘敦出席相关活动。

2017年,中国与南盟8国贸易总额为1267.7亿美元,同比增长14.6%。

中国对南盟为加强南亚各国的合作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赏和支持,希望该组织在促进南亚各国消除贫困共同发展、维护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历届会议

南盟峰会

1985年12月7日,第一届南盟首脑会议在孟加拉国首都达卡举行。不丹、孟加拉国、印度、马尔代夫、尼泊尔、巴基斯坦和斯里兰卡南亚7国首脑签署了《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宪章》。南盟宣告正式成立。

1986年11月,第二届首脑会议在印度班加罗尔举行。会议通过了《班加罗尔宣言》,并制定了关于发展旅游、货币交换及进行学术交流等内容的合作计划。

1987年11月,第三届首脑会议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举行。会议通过了《加德满都宣言》。

1988年12月,第四届首脑会议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举行。会议发表了《伊斯兰堡宣言》和联合公报。

1990年11月,第五届首脑会议在马尔代夫首都马累举行。会议通过了《马累宣言》。

1991年12月,第六届首脑会议在斯里兰卡首都科伦坡举行。会议通过了《科伦坡宣言》,并决定成立地区消除贫困委员会和发展基金。

1993年4月,第七届首脑会议在达卡举行。会议通过了《达卡宣言》。

1995年5月,第八届首脑会议在印度首都新德里举行。会议通过了《德里宣言》。

1997年5月,第九届首脑会议在马累举行。7国首脑一致同意在各成员国之间建立非正式磋商机制。会议通过了《马累宣言》,决定到2001年建成南亚自由贸易区。

1998年7月,第十届首脑会议在科伦坡举行。会议通过了《科伦坡宣言》。

2002年1月,第十一届首脑会议在加德满都举行。会议通过了《加德满都宣言》。

2004年1月,第十二届首脑会议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真纳会议中心举行。会议通过了《伊斯兰堡宣言》,签署了《南亚自由贸易协定框架条约》、《南盟打击恐怖主义公约附加议定书》和《南亚社会宪章》等一系列文件。

2005年11月12日至13日,第十三届首脑会议在孟加拉国首都达卡举行。会议通过了内容广泛的《达卡宣言》,签署了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等内容的三个协议,同意吸收阿富汗为新成员,接纳中国和日本为观察员,同时确定第14届南盟首脑会议在印度首都新德里举行。

2007年4月3日至4日,第十四届首脑会议在印度新德里举行。会议通过了《第14届南盟首脑会议宣言》。2007年,中国、日本、韩国、美国、欧盟等观察员首次派团出席南盟峰会。

2008年,第十五届南盟首脑会议将于在马尔代夫首都马累举行。

2010年,第十六届南盟首脑会议将在不丹举行,这是南盟成立25年来,第一次在不丹举行首脑会议。

2011年,第十七届南盟首脑会议在马尔代夫最南端的阿杜市举行,本届会议的主题是“建设沟通与合作的桥梁”。

2014年,第18届南盟峰会在尼泊尔加德满都举行,会议通过《加德满都宣言》,强调加快推动区域一体化建设,加强在贸易、投资、金融、能源、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互联互通以及文化领域的合作,优先推进区域和次区域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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