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震局-政府机构

河北省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为正厅-局级,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管理职能。

机关职能

(一)负责起草河北省防震减灾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河北省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防震减灾双重计划财务管理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

(三)负责建立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和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中的防震减灾工作。

(四)负责建立防震减灾信息系统,建立地震监测预警、灾情报告和风险报告制度,建立地震灾害风险信息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震情、灾情和地震灾害风险信息。

(五)负责编制河北省地震监测站网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防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六)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市、县防震减灾工作,依法开展防震减灾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八)组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负责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负责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培训工作。

(九)承担中国地震局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河北省地震局下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监测预报处(应急服务处)、震害防御处、公共服务处(法规处)、规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机关党委、纪检室。

下设下列事业单位:

河北地震台、河北省震灾风险防治中心(河北省工程地震勘察研究院)、河北省地震应急服务中心、河北省地震局信息中心、河北省地震局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河北省地震局后勤服务中心)、雄安新区震灾预防中心。

赞(0)
免责声明: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用户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在本文留言评论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