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文(1912年11月-1999年9月),男,汉族,安徽巢县(今巢湖)人。中国公学肄业。1937年入陕北公学学习,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赤峰市市长、热河省二十二专区专员、东北野战军纵队后勤部部长,以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安徽省政协副主席。
正文
建国后,历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黑龙江工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合肥工业大学校长,安徽医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部长,安徽省第四届政协副主席。
刘正文(1912年11月-1999年9月),男,汉族,安徽巢县(今巢湖)人。中国公学肄业。1937年入陕北公学学习,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赤峰市市长、热河省二十二专区专员、东北野战军纵队后勤部部长,以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安徽省政协副主席。
建国后,历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黑龙江工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合肥工业大学校长,安徽医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部长,安徽省第四届政协副主席。